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编号:QJDW2018-014)对锦承线朝叶段站后工程物资进行采购,欢迎符合以下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具体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2、工程概况:
主要内容:本工程线路自朝阳站起与既有线并行,经既有朝阳南、大营子站后折向西南,分别新建大营子1号、2号隧道、嘎岔山隧道后跨越既有线,在既有线南侧穿越规划京沈客专后折向西设置大平房站;出站后向西在既有线南侧绕行敷设,先后新建畸架山隧道、潘家营子1号隧道、潘家营子2号隧道,跨越既有线后穿越喀左县冶金铸造工业园区并新建公营子车站,出站后先后跨越牤牛河、既有线后移位新建小平房站,出站后折向西南,以隧道形式穿越长深高速后引入叶柏寿站,即本线终点站。
本工程位于辽宁省西部,线路均位于朝阳市境内,起点为朝阳站(不含)K136+950,终点为建平县叶柏寿站(含)K222+300,改建后线路全长79.86km,其中双线绕行64.468km,增建二线15.454km。沿线改建叶柏寿、朝阳南、大营子站,移位新建大平房、公营子、小平房站,K183+563处新建中继站,封闭东大道、波罗赤车站。
3、竞价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许可证件;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许可证件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的一般纳税人,出具能够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证明,并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生产的同类产品具有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近三年供货业绩,在正本中提供原件原色彩打扫描件。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物资产品质量、供货服务良好,无不良投诉;在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本次谈判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
5、报价人须提供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生产厂、生产工艺及原料等始终与报价承诺一致;一包件一竞价,即每个包件报价文件单独封装。
6、谈判文件获取:
6.1谈判的竞价人,须为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正式会员,才能具备参与本次在线谈判竞价;
6.2竞价人按竞价文件各包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采购人如下账户:
招标人项目银行信息:
全称: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253301821312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金水支行
汇款单须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及包件号标书费,汇款单位与竞价人名称须完全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
6.3竞价人于2018年4月21日11:00前将竞价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wushebu216@163.com);
6.4采购人经核实无误后,竞价人从采购电商平台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竞判文件售后不退。
7、报价文件递交:
本次谈判采用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竞价方式,报价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即为谈判时间)。
同时,请报价人于2018年4月27日上午8:30时至9:30时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时,需携带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接受未购买竞判文件的报价。
递交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与连云路交叉口向北50米中铁七局电务公司人力资源中心2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至17:00时。逾期递交竞争性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9、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226号楷林国际17楼
联系人:高志超
电 话:15637198170,0371-68326284
电子邮箱:wushebu216@163.com
谈判项目: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锦承线朝叶段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方海英
电 话:13657255527
附件1 投标报价人资格条件要求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备注 |
1 |
GDH-01 |
汽车衡、轨道衡 |
套 |
5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七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锦承线朝叶段站后工程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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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许可证件;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生产许可证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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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的一般纳税人,能够独立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如代理商是新近成立的公司,按照会计审计的年度要求进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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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有效版本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须具有检验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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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生产的同类产品具有铁路工程建设项目近三年供货业绩,在正本中提供原件原色彩打扫描件。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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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三年内无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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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要求:接受代理商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生产厂商授权证明) |
附表2:
竞 价 申 请 表
竞争性谈判编号: QJDW2018-014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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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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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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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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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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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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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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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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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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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竞价文件方式:电子版
2.申请竞价包件:
3.其它说明:
竞价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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