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砂子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承接马来西亚RCCP工程等生产任务,根据生产需要,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砂子一批。
2、 招标范围:砂子
3、 采购数量:砂子总计3.3万吨,详单附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吨) |
备注 |
1 |
中砂 |
天然河砂,细度模数为2.3~3.0 |
25000 |
|
2 |
细砂 |
天然河砂,细度模数为1.6~2.2 |
8000 |
注:石子产地要求为池州市殷汇镇灌口附近,砂子报价要标明产地(项目要求为赣江或鄱阳湖砂),如:长江砂价位、赣江砂价位、鄱阳湖砂价位要单独报价。
4、 交货时间:
2018年5月10日开始。
5、 交货地点:
山东省聊城市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6、质量要求:
6.1 中砂,天然河砂,要求质地坚硬、清洁,细度模数为2.3~3.0,比重不得小于2.6,含泥量不得大于1%,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符合GB/T14684《建设用砂》中I类砂的要求。
6.2细砂,天然河砂,细度模数为1.6~2.2,比重不得小于2.6,天然砂含泥量不得大于1%,其他未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符合GB/T14684《建设用砂》中I类砂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要求必须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万或年生产能力不少于10万吨要求。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有代理授权函,企业注册资本金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1.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1.3投标人应具有石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1.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前提: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2018年04月13日至2018年05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站(http://ec1.powerchina.cn)完成注册,并按要求上传授权函、公司资质证明等文件,在商务平台网站中在线确定参与报名后,务必以电话联系方式确认(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许经理0538-7302700)是否成功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于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500元电汇至指定账户(财务部为缴纳标书费的投标人开具收据,不开发票)。在招标人确认收到标书费后,投标人方可在集采平台点击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遇网上报名及注册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客服人员:王洋,电话:4006274006或13571967545)。
标书费电汇账户:
户名:中国电建集团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汶支行
账号:37001698708050001132
上传文件如下:
1.1授权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合并文件上传)
投标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满足招标要求的质量体系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5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山东省聊城市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电力管道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泰安新泰市东都镇
联 系 人:许经理
电 话:18753865179 05387302700
招标机构: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2号海益国际4号楼2313室
邮 编:300384
联系人:阚建江
电话:022-58569128
八、监督机构
中国电建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2-58569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