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ECSH-WZCG(2018)14号)
1.招标条件
本次项目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辽宁省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总公司89%,辽宁省11% 。由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朝凌客专TJ-2标项目经理部承建的项目施工所需型钢、中空锚杆、土工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朝阳至秦沈高铁凌海南站铁路联络线站前工程CLTJ-2标,里程/范围:巴图营站朝阳端站线分界点 DK34+000—牤牛屯特大桥凌海方向桥台 DK71+519.85。正线长度37.52公里。本标段主要工程量:路基 14.521km,区间路基土石方484.5539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49.3232万断面方,双线特大桥11座13670.29延长米,双线大桥15座3884.72延长米,双线中桥2座103.27延长米,小桥2座478.12顶平米,涵洞19座623.98横延米,隧道5座5339延长米,预制架设箱梁526孔,连续梁2联,铺设无砟道床75.04铺轨公里,铺设道岔20组。新建车站1座:巴图营站。合同总价17.956亿元,项目业主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工期48个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包件售价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详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附表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
3.6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国中铁列入黑名单、限制交易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发售,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进行响应并购买标书,操作流程如下:
4.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陆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4.2.3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于2018年4月13日至2018年4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投标申请表(附表3)、营业执照副本、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电子邮箱crecshwzzbcg@126.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供应商名称须完全一致。供应商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及时发送至crecshwzzbcg@126.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供应商可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中心
银行账号:3100 1519 3000 5004 891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六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 9006 700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10:00前。
5.2开标时间:2018年5月8日上午10:00。
5.3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4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视其为放弃此次投标。
5.5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朝凌客专TJ-2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海市翠岩镇
联系人:冯冰 13704169308
7.2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沪太路4361号5号楼
联系人:张泽敏 021-61801332 王万利 021-60900781
电子邮箱:crecshwzzbcg@126.com
8.附件
8.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8.2投标人资格条件
8.3投标申请表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 证金 (万元) |
1 |
型钢 |
XG-1 |
吨 |
7836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朝凌客专TJ-2标项目经理部 |
1500 |
20 |
2 |
中空锚杆 |
MG-1 |
米 |
216221 |
1000 |
10 |
|
3 |
土工材料 |
TGCL-1 |
平方米 |
1013550 |
5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型钢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2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至2016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每种品名最少提供一份)。 5.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至2017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所属单位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生产商、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③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并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上述资料应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料一并编辑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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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空锚杆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生产商具有经营、安装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1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至2016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5.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至2017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所属单位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只可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并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生产商、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②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③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资格声明等,并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上述资料应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料一并编辑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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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土工材料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招标物资年产250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15至2016年连续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7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对应投标包件物资每种规格型号的质量检测报告至少提供一份。 5.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5至2017年铁路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提供不少于三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招标人所属单位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①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上述资料应按要求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与投标文件其他部分资料一并编辑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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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CRECSH-WZCG(2018)14号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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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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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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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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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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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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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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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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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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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物资名称及包件号:
其他说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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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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