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JAGSCG(2018)037号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以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土建工程项目总承包人,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所需5%水泥稳定碎石物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土工程项目经理部已通过招标立项,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自购5%水泥稳定碎石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蔡甸线工程西起柏林镇,上独山北侧设柏林站,沿蔡甸大街东行,过规划西环路后设西环路站,出站后线路逐渐转入地下,至临嶂大道路口设新福路站,继续沿蔡甸大街东行至蔡甸广场附近设蔡甸广场站,而后线路转入汉阳大道,下穿京港澳高速公路,至中核广场设凤凰山站,出站后线路下穿汉蔡高速沿汉阳大道南侧地块向东,于新农附近设新农站,出站后线路进入汉阳大道,于知音湖大道路口设知音站,于同济医院附近设集贤站,线路继续向东,至恒大绿洲小学附近设新天站,出站后线路继续向东下穿正在实施四环线,于四环线东侧转向北穿越地块后,上跨规划新天北路转向东与既有4号线二期工程衔接。
蔡甸线工程线路全长16.068km,其中高架线路约3.3km,地下线路约12.71km;新建车站9座,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7座,在新天站与规划11号线换乘。线路平均站间距为1692.188m,最大站间距2335.7m,为蔡甸广场站~凤凰山站;最小站间距1050m,为新福路站~蔡甸广场站。蔡甸线工程在西端柏林镇设停车场一座,知音站附近设主变电一座。
建设单位:武汉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2017.5.15至2018年12月34日
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土建项目经理部
2.2招标内容:具体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详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注册、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招标公告。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等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4.2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4 月8 日至4月 16 日15时 30分前(节假日不休息)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三)、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24646133@qq.com)。于2018年4月 16 日前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土建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北省分行。行号:3015 2100 0021账号:(4218 6015 8018 8000 47680),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单位指定邮箱(1424646133@qq.com),招标单位收到信息经财务部门核实后,招标组织单位在电子商务平台开通下载招标文件功能业务模块,投标人方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投标人未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导致投标人实际资格要求没有达到招标公告所要求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人不予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5.1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4日9 时3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
现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8年5月4日8:3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5月4日9 时30分.
5.2递交招标文件地点:中铁一局电子商务视频评标室
具体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号,西安小米时尚酒店5楼(李家村万达广场店)5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5月4日9 时30分。
6.2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路1号,西安小米时尚酒店5楼(李家村万达广场店)5楼。
6.3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6.4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媒介发布通知。
8.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管理供应中心
招标人: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采购单位联系地点: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路路口中铁一局地铁项目部
联系人: 胡伟 电话:13637585963
电子邮箱:1424646133@qq.com
9、 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附件二、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报名、响应等操作流程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附件一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项目名称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5%水泥稳定碎石 |
见技术规格书 |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轨道交通蔡甸线工程第一标段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
/ |
M3 |
16848 |
中铁一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须具备5%水泥稳定碎石年产20立方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国家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法定机构检测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必须具有近2年市级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生产厂所提供的必须是本公司合法生产的物资,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近2年在当地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供货合同中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7.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代理商投标时,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检验报告复印件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上述资料应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8. 物资制造工厂与其代理商不能参与同一个包件物资的投标。 9.本次招标采购投标物资最高限价总价为303.264万元。潜在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总价高于本次限价的投标厂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附件三、投标申请表
投标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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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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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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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包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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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投标物资名称及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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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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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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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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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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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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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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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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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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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并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公告中所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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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出账户信息 |
郑重承诺,以下账户是我单位投标递交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汇出指定账户信息,同时我单位中标或未中标,以下账户信息是贵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信息。 1、开户名称: 2、开户银行: 3、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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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备注:该表必须全部填写,以原件扫描件格式上传至招标文件中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