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交三公局浏阳金阳大道三期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 (柴油) 招标编号: 三公局2018-16-3 (浏阳柴油) 1. 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浏阳金阳大道三期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柴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浏阳集里至蕉溪道路工程位于浏阳市境内,路线起源于浏阳市集里街道,与G354浏阳关口至集里公路(西北环线)相交,对接道吾山路,终点位于工业新城蕉溪乡G319上,与S109(金阳大道二期)起点对接。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加强东西向路网,是区域网的重要补充,将成为浏阳向西融入长沙城区的免费快速通道。项目的建设对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2.2招标内容:柴油(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6)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销商));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18年 4 月 4日15:00至2018年 4月 11 日16:00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浏阳柴油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110060224018002574257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4 月 17 日16:00。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同一单位可参与两个包件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每包件2万元整。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浏阳投标保证金及包件号”。(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武汉汇丰支行 6.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7. 招标人信息 招 标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军营路22号 项目地址:长沙市浏阳市蕉溪乡常丰村中交三公局 联 系 人: 杨 振 联系电话:18701823221 联 系 人: 黄宏兵 联系电话:010-84303557 传 真:010-84303500 电子邮箱:357749818@qq.com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德胜门支行 帐 号: 110060224018002574257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账户
柴油包件划分
支付方式: 1、双方每期结算完毕后,第二个月内付至总货款的80%,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付至95%,剩余5%为质保金,待供应最后一批货物12个月内无质量问题,不计利息,一次付清。如果买方以商业汇票形式支付,卖方无条件接受。(承兑汇票承兑周期为6个月,承兑汇票款的提前提取使用的贴息部分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提取承兑汇票材料款的贴息费用)。 2、甲方工程计量款到账后优先支付乙方材料款,若业主计量原因、工程款无法到位,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积极组织供货。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0元整/包(大写:贰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第一期结算中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