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W-2018-11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主体工程第八标土建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轨枕、扣件、砌砖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中铁四局五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盾构管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市城市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主体工程第八标土建工程项目,位于武汉市洪山区铁路与三环线之间的空地内与7号线车辆段共址建设野芷湖停车场,停车场土石方及附属(不含场地平整及运用库以外的地基处理)、地面生产及办公房屋(运用库及辅跨、洗车库、牵引降压变电所、门卫一、派出所、消防站等总建筑面积66222.44㎡)土建工程(含停车场检查地沟及整体道床基础、设备基座及平台)、装修工程(不含工艺设备)、场区道路及硬化铺装(不含场区绿化,含场区停车位等)、轨道工程、室外综合管道(含室外给排水系统及室外水消防、通信、供电管道等,不含高压线缆穿管,含低压线缆穿管)、动力照明、通风空调、室内给排水及消防、派出所及消防站增加的围墙、大门等工程内容的施工)。
中铁四局五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皇寺路站~市府大路站区间沿南京北街布设,沿线多为商业区和居民区,区间在市府大路站前设单渡线及四、七号线联络线。区间起讫里程为DK13+956.438~DK14+562.954,全长606.516m双线米,区间覆土范围为9.65~12.66m。市府大路站位于市府大路与南京北街交叉口及以南地下,沿南京北街设置,横跨市府大路及北九马路。车站起点里程为DK14+562.954,车站终点里程为DK14+775.954,车站有效站台中心里程为DK14+695.954。市府大路站~太原街站区间沿南京北街铺设,沿线多为商业区和居民区,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主要穿越中山广场及既有地铁一号线沈太区间。区间起点里程DK14+775.954,终点里程为DK16+488.299,右线长链0.550m,右线总长1712.895m;左线长链1.360m,左线总长1713.705m。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投标人未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
3.5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发售采用纸质版当面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4月10日,每日上午9 :00 分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投标申请表(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在中铁四局集团五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购买标书汇款帐号: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九江支行
账号:36050164045000000146
业务联系电话:0792-681166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 4月 18日上午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中心(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双瑞西路53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8日上午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公司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双瑞西路537号)。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会场规定秩序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门户网站(www.ctcefive.com)上发布。
8.招标人信息
8.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九江县双瑞西路537号
购买标书联系人:白桂军电话:0792-6811665
8.2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亚飞 联系电话:0792-7025531
8.3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武汉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工程第八标
段土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邓君 联系电话:18679009700
电子邮件:22121612@qq.com 招标项目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李桥三区前500米中铁四局工地
招标项目: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八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安盼勇 联系电话:15809883229
电子邮件:295489156@qq.com 招标项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二街与丹东路交界处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轨枕 |
GZ-01
|
根 |
35045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年检合格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招标物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生产商必须获得并提供生产许可证,新Ⅱ型、Ⅲ型枕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商必须是经原铁道部授权生产、销售的企业,混凝土轨枕须具有原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新Ⅱ型、Ⅲa、Ⅲq型枕须获得铁道部上道许可技术审查意见;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良好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仅允许代理商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物资的投标。 |
5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2 |
扣件 |
KJ-01
|
套 |
22844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年检合格并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为招标物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产品生产商必须获得并提供生产许可证,新Ⅱ型、Ⅲ型枕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和代理商注册资金均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具有近三年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近3年为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所投标物资(产品)的良好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仅允许代理商代理一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的授权函,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物资的投标。 |
5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3 |
砌砖 |
QZ-01
|
M3 |
1980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国家铁路或公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含供货合同)。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粤大丰华”甲控材料准入名单内,准入产品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并加盖鲜章。 |
500 |
5 |
注: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4 |
盾构管片 |
DGGP-01
|
环 |
2856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 2.财务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至少两份近三年内地铁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含供货合同)。 5.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 其他:不接受近两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的供货商;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 |
1000 |
5 |
注:图纸未到,根据清单量计算,实际数量以图纸为准,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ZTSW-2018-11
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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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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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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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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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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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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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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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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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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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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