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采购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招标编号:ZTSE(WZ)-2018-19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春申湖路综合管廊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该管廊主线位于春申湖路南侧,呈东西向的“一”字型布置,西起现状采莲路东侧,东至规划东九路东侧,长约2414.255m,并在相城大道、澄阳路处分别设置管廊跨春申湖路的预留段与规划管廊相接,分别长约75.256m、61.384m。主线和预留段合计2550.851m。
本项目投资金额约为29821.94万元。计划工期:1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4月0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电子商务采购平台上对拟投包件进行响应,操作流程如下:
5.2.1首先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已注册成功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从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登录进入“供应商平台”对本次招标拟投包件进行响应(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完成上述操作流程后,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4月07日17时00分前把投标申请表(附表2)、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都放在一个文件夹再压缩后发指定的电子邮(2045038508@qq.com)。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招标人只提供收据不提供正式发票)转入到招标组织单位指定账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联系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12.1条。
5.2.4 潜在投标人如未完成上述流程操作,视为报名无效。
5.3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上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获取:http://www.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注: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人,请于2018年 04月 10日17: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发指定的电子邮箱(2045038508@qq.com)。
6.网上报价录入及投标文件(PDF格式)的上传
6.1 网上报价录入及投标文件(PDF格式)的上传至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截止时间为2018年04月10日17:00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里报价和网上报价要一致。
6.2 逾期没有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和网上报价,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注明公司名称+所投物资包件号。上传网上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以上传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7. 纸质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
7.1邮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金泰路8号(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采购中心)
7.2收件截止时间:2018年04月14日17:00前,网上上传投标文件(PDF格式)与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完全一致。
7.3收件人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叶春保
联系电话:155 5581 6601
注:考虑投标人路途遥远,减少投标人费用支出,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可以邮寄方式邮寄到招标人指定的地方,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邮寄招标人指定地方,招标人方予以认可。(注明是投标文件,投标人要求快递员亲手递交收件人手中)。
8.开标:
8.1开标时间:2018年04月12日上午9时30分。
8.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会议室(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太平镇金泰路8号)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
10.限定(品牌)
无
11.工本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详见附表一
12.招标人信息
12.1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12.1.1 获取标书联系人:彭 雅 联系人:张超维
电 话:0512-86865828
邮 箱:2045038508@qq.com
12.1.2 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联系人:李会计 联系电话:0512-86865038
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北京)
账 号:2011 0101 9240 0575 001
12.2 招标人:中铁四局二公司春申湖路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陈 彬
电 话:15295662587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
附表1
水泥包件划分表
序号 |
物资 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数量 |
招标项目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工本费 |
投标保证金 |
1 |
水泥 |
SN-01 |
吨 |
74980 |
中铁四局集团二公司春申湖路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干法旋窖年生产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本集团内无熟料生产线,需外购熟料的企业不予以接受,生产商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期投标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新签投标产品大中型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出具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的制造厂资格声明及制造厂出具的授权函须加盖制造厂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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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0万元/包 |
合计 |
吨 |
74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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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ZTSE(WZ)-2018-19
投标项目名称 |
中铁四局二公司春申湖路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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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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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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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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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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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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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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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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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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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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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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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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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投标包件:
2.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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