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房建、机电工程
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基础[2017]109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川交函[2017]346号》批复项目法人为四川葛洲坝巴通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由项目法人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房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实验室)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是《四川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4-2030年)》的第三条横线绵阳至万源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路线起点位于巴中市巴州区清江镇南侧,设T型枢纽互通与巴中至达州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万源市北侧官渡镇,与达陕高速相交,设官渡枢纽互通。路线全长约120公里,全线共设桥梁38591米/118座(其中,特大桥1938米/2座、大桥36103米/107座、中小桥550米/9座);设涵洞及通道1667米/48道、分离式桥60米/1座;设隧道43822.8米/20座(其中,特长隧道19198.8米/5座、长隧道22428.5米/11座、中短隧道2195.5米/4座);设互通式立体交叉11处(其中,枢纽互通式立交2处,一般互通式立交9处);设匝道收费站9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1处;同步建设互通连接线9条,共计26.646公里。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24.5米,设计荷载公路I级,隧道建筑边界10.25×5.0米,路面结构类型:沥青砼。全线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其他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规定值。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四川省巴中至万源高速公路项目房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第二次),全线拟设JL5一个监理标段招标,监理范围为本项目全线的沿线房屋及设施(包括管理中心、停车区、服务区、集中居住区、养护工区、收费站、隧道管理用房、配电房、水泵房等)的土建及安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收费雨棚工程,收费岛工程,照明工程以及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监控系统等隧道机电工程。
2.4预计监理服务期:施工监理准备阶段 2个月,施工阶段40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4 个月。
2.5机构设置:按照一级监理机构设置。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条件: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以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①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含通信、收费、监控、隧道机电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累计里程100公里及以上;②至少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里程在50公里及以上;③至少有1座单洞长度(左右洞长度不同时取平均值,双洞不累加,下同)不小于3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隧道机电施工监理业绩;
(4)相应的财力:近一年(2016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 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联合体牵头人只能为监理单位(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联合体成员为试验检测单位(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且取得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同一监理合同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关联关系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3.4 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信用等级被评定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登记为失信被执行人;
(3)检查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交通运输部网站上公布的内容为准)。
(5)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和四川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四川交通建设领域中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和投标禁止的有效期内;
(7)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8)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资料。
3.5 投标人与本项目房建、机电工程施工单位(本次招标范围项目)具有隶属、利害关系的,不能参与本次房建、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 月 9 日~2018 年 1 月 30 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czw/)自行查阅并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代理和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 1 月 31 日上午 8:30-9:00 时,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31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7.1 每个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支行及以上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具有开具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提供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书面说明并盖章。
7.3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协议签订5个工作日开始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开始退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sichua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投标人公示资料
9.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提供下属公示资料:
公示表1:投标人总体情况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审查资料)
公示表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审查资料)
公示表3:近五年(自2012年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审查资料)
9.1.2 公示资料包封: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表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置于U盘内,且电子文档应能正常打开)单独密封后装入投标文件总封套内。公示资料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9.1.3 投标文件应确保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否则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
9.2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spprec.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3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办发【2012】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发[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
10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四川葛洲坝巴通万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桥河街8号
邮 编:636024
电话及传真:0827-5286893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7381955890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美年广场A座757
电 话:028-85096871
传 真:028-85096871
联 系 人:黄女士
招标人:四川葛洲坝巴通万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