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路面、绿化、交安、房建工程
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省自有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项目业主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路面、绿化、交安、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项目起于汶川县城以南凤坪坝、接映汶高速公路止点(AK48+000=映汶高速公路K48+272),设汶川枢纽互通连接映汶高速、汶马高速和汶九高速;沿杂谷脑河上行、与G317平行布线,经克枯、龙溪、桃坪、通化、木卡、薛城、蒲溪、甘堡至理县;再经朴头、古尔沟、沙坝、夹壁至米亚罗;经尽头寨,穿越鹧鸪山,沿梭磨河下行,经梭磨、止于卓克基。路线全长172Km,主线上共设置桥梁52Km/121座(包括互通及服务设施主线),隧道96Km/32座,桥隧总比例约86%;设置10处互通式立交,4处服务区、3处停车区、3处管理分中心和4处养护工区、1处主线收费站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管养设施。
2.2技术标准: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整体式路基24.5m,设计荷载: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 1/100,特大桥1/300,隧道主洞建筑限界:净宽10.25×5.00m,路面结构类型:沥青混凝土。其他指标采用原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四川省汶川至马尔康高速公路工程项目路面、绿化、交安、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本次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划分为3个标段,标段号为LMJLS1、LMJLS2、LMJLS3。施工监理试验室对应施工监理、施工标段、规模见下表(工程量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对应监理试验室标段
监理标段划分
路面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监理工作内容
LMJLS1
LMJL1
LM1
K47+792~K101+535
约53
(1)标段内沥青路面工程、桥梁、隧道路面防水工程以及通信管道施工监理试验室工作。
(2)标段内绿化环保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工作
(3)标段内交通安全设施施工监理试验室工作
(4)标段内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试验室工作
LMJLS2
LMJL2
LM2
K101+535~K155+440
约51
LMJLS3
LMJL3
LM3
K155+440~K223+400
约68
2.4预计服务工期:准备阶段1个月;施工阶段LMJL1标段为16个月、LMJL2标段为34个月、LMJL3标段为10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 个月。
2.5机构设置:按照一级监理试验机构设置。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自201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新建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监理试验室项目不少于3个;独立完成新建高速公路绿化施工监理试验室项目不少于2个;独立完成新建高速公路交安施工监理试验室项目不少于2个;独立完成新建高速公路房建施工监理试验室项目不少于2个;(以上业绩要求可由合同内包含内容满足)
注:本项目业绩要求为监理试验室,不包括仅有交工检测、竣工检测、监督检测的项目。
(4)相应的财力:2016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均大于等于零;
(5)主要人员:
试验室主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在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中担任过试验室主任职务;提供开标上个月或开标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试验室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在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中担任过试验室技术负责人职务;提供开标上个月或开标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有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本次招标不接受2016年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的投标。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指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准。
(7)开标当月或开标上一个月,投标人(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无失信行为。
(8)经人民检察院查询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试验室主任至少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此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印影件附于投标文件之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法定代表人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控股关系,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3.4本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与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中的投标人存在第3.3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凡路面工程施工标段在本监理试验室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若存在上述情况,其施工监理试验室投标无效。
3.5本项目施工监理试验室为各监理标段总监办下辖的试验检测机构,归各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领导。接受总监办的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完成各监理标段施工监理服务要求的全部试验检测工作。
3.6每个投标人可对 1~2 个标段投标,最终只可能获得 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参加2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送交投标文件,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可相同。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其中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8年 1 月 5 日开始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或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上自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实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须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 1 月 26 日上午8:3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 1 月 26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scwmgs.com.cn)等媒体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分别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同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出具银行查询授权书。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把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1)
(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3)
(3)完成的类似施工监理试验室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表5-5)
各投标人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若在公示前发现不一致时,将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若在公示期间发现公示资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仍将以投标文件为准对该投标人的公示资料重新进行公示。
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cjt.gov.cn)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spprec.com/sczw/ggzy)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举报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 地 址: 成都市三洞桥路19号
四川高速大厦B1106室 (国贸大厦6楼)
邮 编: 610041
电 话:028—85256291
传 真:028—85256291
联 系 人:秦先生、刘先生
网 址:www.scwmgs.com
招标人:四川汶马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