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租赁期限
2.1
本项目(阳春至化州段)地址位于阳春市、茂名市。主要用车地点为广州市、阳春市、茂名市。
2.2
标段 |
序号 |
租赁车型 |
车辆牌照地 |
单位 |
租赁数量 (暂定) |
ZL2 |
1 |
金龙凯歌2.8T柴油18座 |
广州市、茂名市 |
辆 |
6 |
6辆金龙凯歌柴油18座为商务车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
2.3 租赁期限
(1)金龙凯歌柴油18座2016款,租期暂定
(2)自合同签订日期起,最终以实际签订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
联 系 人:刘先生
传真:
广东省南粤交通云湛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2018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企业经营范围业务中必须包括车辆租赁服务,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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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近年(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单向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小汽车或者客车租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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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