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S323线新郑境苇河桥至大高庄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7-315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概况:S323线新郑境苇河桥至大高庄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S323线苇河桥东侧,终点位于现状S323与G107交叉处(大高庄分离式立交桥下),长4.52公里,采用一级公路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33.5米,路面宽32米;郑韩古城墙段路基宽24.5米,路面宽23米,路线内主要有双洎河大桥、苇河中桥、黄水河中桥、桥面宽度均为28米。
6.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施工第一标段:K0+000-K1+200;
施工第二标段:K1+200-K2+300;
8.招标范围:
施工第一、二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9.工期要求:施工第一标段:365日历天;
施工第二标段:365日历天;
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采购预算:约1亿元;
质量要求:(1)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3.投资模式:4:3:3。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不得更换,批准不免除责任,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更换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支付违约金20万元人民币。
3.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一家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标段,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里)
6.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最近三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须签字并盖章)或2017年以来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依法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最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采购公告发布日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最新查询截图;
注册建造师证(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及职称证;
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查询截图;
(以上所有材料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单位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四、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17:00止。
五、(一)本项目采用网上缴纳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施工第一标段:80万元整;标书费:500元/份。
施工第二标段:80万元整;标书费:500元/份。
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缴纳日期: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缴纳日期: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账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账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账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账户)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1月17日上午09: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文化路与中兴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五楼第五开标室(具体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703822002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繁荣街
代理机构: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8530916067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路289号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D座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