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招标条件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北段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批准建设,南段工程项目已由201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2.2
2.2.1
根据
2.2.2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QG03标):
标段号 |
主要工程项目 |
资质要求 |
QG03标 |
主要包括: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北段工程项目全线及南段工程项目G106国道路段路灯迁改工程与现状道路重合或相交的路段约有10245m,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约有559 套路灯,其中约有435 套路灯需要迁改。主要工程量包括:拆除影响施工的路灯约435 套(包括管线拆除及加填)及配套变配电设备,架设施工过程中临时照明路灯378 套,施工完成后重新安装路灯及配套变配电设备。 |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二、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三、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四、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以上迁改工程量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数量,具体数据以现场实际及施工图为准。
3.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必须是具备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且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个;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上述资料(2)至(7)项各壹份装订成册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提交,()单独递交,不需装订。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5.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招标人:广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潘工、邱工
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05号天寿大厦
邮编:510610
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