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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18~2020年桥梁助航标志维护服务资格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7-12-13     浏览:3    评论:0    
核心提示: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18~2020年桥梁助航标志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的委托,对 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18~2020年桥梁助航标志维护服务资格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3-201712-101853-0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18~2020年桥梁助航标志维护服务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19,5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编号:GDSCFG20171105。

2.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2018~2020年桥梁助航标志维护服务资格项目。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1家服务单位负责对德兴大桥、市桥大桥、西丽大桥、市桥三桥和复苏河大桥等桥梁的助航标志进行维护管理,并对每座桥的维护情况进行总结归档等。具体见《采购人需求》。

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6.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219,500.00)。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8.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贰仟壹佰元整(¥12,100.00)。

9.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10.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备航标设置资质或持有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业务范围中含有相关航标设置或维护内容(须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非营利机构则不需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近期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提供2017年近期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9)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供应商报名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上注册企业信息,注册可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站,在网站左上方“用户登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在“快速服务”-“办事指南”栏目中有指引,已注册的供应无需重复注册。】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营业执照应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7)根据《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穗财采〔2012〕275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提供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2月13日 至 2018年1月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段自编23号二层A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103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段自编23号二层A1

十、开标时间:20180103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段自编23号二层A1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2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小姐 联系电话:020-3113402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肖小姐 联系电话:020-34560372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华山路段自编23号二层A1
联系人:梁永华 联系电话:020-31134028
传真:020-31134028 邮编:511447
(三)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沙坦围
联系人:蔡炽铭 联系电话:020-84851128
传真:020-8485112-123 邮编:51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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