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2017年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地灾水毁部分项目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7]6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垫江县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为县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垫江县2017年公路安全隐患处治工程-地灾水毁部分。
2.2 建设地点垫江县境内国省县道路。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建安投资估算约500万元;公路边坡整治工程共26段,路肩墙整治5处,弯道加宽5段。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内容以及图说内容、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
3.3 根据渝交委路[2011]106号文《关于印发重庆市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条规定,未记录在重庆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不予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1月 29 日起,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图说、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jjyzx.gov.cn)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的费用,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 10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垫江县南阳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垫江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垫江县公路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