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铁路总公司,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261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河北、辽宁段站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辽宁省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铁路总公司89%,辽宁省11%,招标人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旅服安检系统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起于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河北承德市,辽宁朝阳、阜新、锦州等市后接入沈阳铁路枢纽沈阳站,全长698公里。全线拟设车站20座,其中19座新建。拟按时速350公里标准设计建设,估算总投资1245亿元,建设工期5年。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共同筹资建设。
京沈客专辽宁段长406.8公里,估算投资545亿元。其中沈阳段87.7公里,阜新段90.6公里,锦州段18.8公里,朝阳段209.7公里。设有桥梁131座,隧道38余座,桥隧比近70% 。拟设车站11座,新建牛河梁、喀左、奈林皋、朝阳、北票、乌兰木图、阜新北、黑山北、新民北、沈阳西10座车站,终点站利用既有沈阳站。
2.2招标内容: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旅服安检系统设备。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且具有合法、有效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人须在沈阳市内设有固定的产品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3.1.2 许可和认证: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设备应具备CE认证。
3.1.3生产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产品(铁路旅客车站安检设备)的生产制造经验。
3.1.4财务能力: 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招标产品符合《公安部GB15208.1-2005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3.1.6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招标物资或类似物资铁路旅客车站、公路客运站、地铁站、客运机场等供货业绩,设备供应总数不少于100套,附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7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通报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2509室持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1日10时30 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乘地铁二号线到21世纪大厦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8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
邮 编: 110001
联 系 人: 张先生 李经理
电 话: 024-62022244 13841307289
传 真: 024-62021527
电子邮件: syjwzzbll@163.com
账户名称: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 7005017
2017年11月28日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起于北京铁路枢纽星火站,经北京市顺义区、怀柔区、密云县,河北承德市,辽宁朝阳、阜新、锦州等市后接入沈阳铁路枢纽沈阳站,全长698公里。全线拟设车站20座,其中19座新建。拟按时速350公里标准设计建设,估算总投资1245亿元,建设工期5年。项目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北京市、河北省、辽宁省共同筹资建设。
京沈客专辽宁段长406.8公里,估算投资545亿元。其中沈阳段87.7公里,阜新段90.6公里,锦州段18.8公里,朝阳段209.7公里。设有桥梁131座,隧道38余座,桥隧比近70% 。拟设车站11座,新建牛河梁、喀左、奈林皋、朝阳、北票、乌兰木图、阜新北、黑山北、新民北、沈阳西10座车站,终点站利用既有沈阳站。
2.2招标内容:
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段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旅服安检系统设备。具体包件划分情况、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3.1.1营业范围: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且具有合法、有效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投标人须在沈阳市内设有固定的产品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营业执照或售后服务委托协议)。
3.1.2 许可和认证:投标人应具有省部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所投设备应具备CE认证。
3.1.3生产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招标产品(铁路旅客车站安检设备)的生产制造经验。
3.1.4财务能力: 生产厂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注册当日汇率为准的等值外币),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附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1.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招标产品符合《公安部GB15208.1-2005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 通用技术要求》,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
3.1.6供货业绩: 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招标物资或类似物资铁路旅客车站、公路客运站、地铁站、客运机场等供货业绩,设备供应总数不少于100套,附相应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1.7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通报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1.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不接受OEM产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5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2509室持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具体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1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1日10时30 分,地点为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乘地铁二号线到21世纪大厦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上限不超80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
邮 编: 110001
联 系 人: 张先生 李经理
电 话: 024-62022244 13841307289
传 真: 024-62021527
电子邮件: syjwzzbll@163.com
账户名称: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 7005017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