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1424-201711-139002-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五华县S340曹石线(原X032线K32+500处)公路服务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五华县S340曹石线(原X032线K32+500处)公路服务建设
2.项目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内容》
3.报价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2.报价人应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含项目组人员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开具有效(原件附入报价文件正本);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页面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
获取谈判文件需递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购买谈判文件经办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连续三个月(即2017年9、10、11月)单位社保缴费清单复印件;
4.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含项目组人员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黑名单”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以上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页面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注:报价人获取谈判文件后需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完成用户注册(供应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11 月28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2 月01 日15 时0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金叶大厦侧)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2 月01 日15 时0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11 月 30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曾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181198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0753-44348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腾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28号新办公大楼第五层 |
联系人:洪小姐 | 联系电话:0753-2181198 |
传真:0753-2181948 | 邮编:514000 |
(三)采购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 地址:五华县水寨镇东方街92号 |
联系人:曾志中 | 联系电话:0753-4434800 |
传真:0753-4434800 | 邮编:514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