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岛隧、锚碇
第三方施工监测招标公告
1.
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项目(以下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深中通道北距虎门大桥约30km
2.3
本项目监测服务期暂定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资格;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投标人 |
资质 |
联合体牵头人 |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资格;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格证书; 3、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4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获取并激活企业编号,企业编号未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激活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
4.2 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40分至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具体内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内容为准。
7.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单位进行支付。招标代理单位在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前,按照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计算招标代理费,并通知中标单位按时支付。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深中通道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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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东省中山市翠亨新区临海工业园中瑞(欧)创新中心A幢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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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528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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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100020 |
电 话: |
0760-85286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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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60-85286654 |
联 系 人: |
赖先生、廖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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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0757-8230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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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杨先生、潘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