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440882-201710-1140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南兴镇公路路灯安装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54,606.32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注:由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投标。
购买本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除外):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报名授权代表报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报名授权代表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核对)。
5、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11月27日 至 2017年12月0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5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3号湛科大厦406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11 月 27 日 至 2017 年 12 月 0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59-338993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9-846171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湛江市鑫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33号一号楼404室 |
联系人:李宇山 | 联系电话:0759-3389936 |
传真:0759-3389936 | 邮编:524000 |
(三)采购人:雷州市南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南兴镇人民大道157号 |
联系人:袁忠 | 联系电话:0759-8461711 |
传真:0759-8461005 | 邮编:5242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