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弘招〔2017〕第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疏港公路K13+450-K15+000.337港区段道路工程(监理),
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7〕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坑园镇颜岐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拟建疏港公路K13+450-K15+000.337港区段道路,西起现状疏港公路,东至华电储运公司东侧临时道路,全长1.55公里宽48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连江县疏港公路K13+450-K15+000.337港区段道路工程全过程施工监理。
招标内容 内容包括路基、沥青混泥土路面及附属配套设施等施工监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5. 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即人民币615690元;最终以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1.6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等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处(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17-1号建设局大楼2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银行保函形式。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2月21日上午 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持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凭据原件(一张凭据仅允许一家投标单位投标)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坑园村溪尾路58号,邮编:350512
电话:0591-26464813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弘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岭下路37号三木家天下A区7号楼308号,邮编:/;
电话:0591-88388267
联系人:魏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账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004 9520 0980 0100 01
在投标保证金所有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弘招〔2017〕第023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17-1号建设局二楼
监督部门:连江县建设局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17-1号建设局二楼
监督电话: 0591-2612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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