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一期(汤塘至清远北)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4315号、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二期(油田至汤塘段、清远北至清新段)项目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交通函〔
2.
2.1
2.1.1 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位于广东省清远市、广州市、惠州市。
2.1.2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线路基监测
2.1.3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根据施工进度完成全部监测工作,预计为50个月。服务期为暂定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工期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监测标段 |
起讫桩号 |
主要工程项目 |
备注 |
LJJC1标 |
K56+012.856~K101+960(对应TJ1-TJ8标) |
里程桩号范围内高边坡、高路堤、软基及非软土路基沉降(交工检测和竣工鉴定质量不符合项)监测 |
|
LJJC2标 |
K101+960~K182+829.224 (对应TJ9-TJ18标)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 |
资质要求 |
LJJC1标、LJJC2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
4.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5.1 请投标人持企业(事业)法人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5.2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且只需购买份招标文件,但应按所申请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6.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 年12月14日上午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广东惠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邮编:
联 系 人:林云彦、钟爽、古广军
电话:
传真: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项 目 |
要 求 |
资 质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甲级或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
附件5-2 业绩最低要求
注:近5年指2012年
2.
3.
附件
人员 专业类别 |
人数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5年,近5年担任过1项以上高速公路软土路基(或高边坡)施工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至少从事类似工作8年,近5年担任过1项以上高速公路软土路基(或高边坡)施工监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
技术人员 |
3 |
具有初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至少从事高速公路软土路基(或高边坡)施工监测工作3年。 |
工作经验年数以投标文件表
2
3、所报人员如需更换,更换的人员资格和资历应不低于原来的人选,且须报发包人同意后方能进行更换。
附件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名称 |
型号 |
功能 |
数量 |
全站仪 |
TS09-1 |
变形监测 |
1台 |
水准仪 |
DINI-03 |
沉降监测 |
1台 |
测斜仪 |
CX-3 |
深层变形监测 |
1台 |
地质钻机 |
100型 |
测斜孔及沉降孔 |
1台 |
台式电脑 |
|
办公及数据分析 |
1台 |
分层沉降仪 |
|
用于分析路基分层沉降 |
1台 |
振弦式土压力计 |
MAS-TY |
土体压应力测量 |
1台 |
彩色打印机 |
|
打印资料 |
1台 |
越野汽车 |
|
交通工具 |
1辆 |
沉降与固结计算程序 |
|
|
1套 |
注:1、以上为本项目每一标段拟投入的设备最低要求,发包人有权根据土建施工标的工程进度情况要求承包人增加相应的设备
2、本表所列设备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承诺。
附件5-5诉讼和履约最低要求
项 目 |
要 求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注:
附件2: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路基监测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按国家与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协助小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初步评审;
()资格审查;
()详细评审;
()投标文件的澄清(如果有);
()财务评审;
()综合评分;
()推荐中标候选人;
()编写评标报告。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2)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人的人员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4) 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情况符合第二篇“投标人须知”规定;
6.2商务评审(第一个信封)
评分因素 |
得分(满分20分) |
|
评分项目 |
基本要求 |
|
业绩要求 (满分20) |
近5年内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的软土路基(或高边坡)施工监测工作。 |
1、满足基本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 2、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一项高速公路高边坡施工监测工作的(同一高速公路项目的多个监测合同按一项业绩计算),加1.5分,本项最高加6分。 3、近5年内(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每增加一项高速公路软土路基施工监测工作的(同一高速公路项目的多个监测合同按一项业绩计算),加1分,本项最高加2分。 注:同一合同或委托书包含了高边坡施工监测和软土路基监测工作内容的,业绩分别按高边坡施工监测和软土路基施工监测工作计。 |
6.3技术评审(第一个信封)(20分)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范围 |
1 |
监测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满分10分) |
6.0-10.0 |
2 |
对本项目监测方案的优化建议(满分6分) |
3.6-6.0 |
3 |
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分析(满分4分) |
2.4-4.0 |
6.4 财务评审(第二个信封)(60分)
只有通过前述6.1-6.3款规定的
6. 4. 1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招标人设定控制价的,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总价在招标人控制价以下。
(3)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不能通过财务评审,否决其投标。
6. 4. 2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6.4.1款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大写金额与报价表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即大写金额)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6. 4. 3
(1)确定招标人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
(3)计算评标基准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4. 4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D1
D
若D≥D,则E = 1;若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 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路基监测标段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报价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报价得分均相同时,专家投票确定。
2、如果同一投标人在LJJC1标、LJJC2标多个标段中都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该投标人推荐为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一个合同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在其它合同段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 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 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
5、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10. 定标原则
11.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开标记录情况
11.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投标人排序
11.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