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居寺长江大桥工程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方式实施,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投函〔2015〕392号文和渝发改投〔2016〕91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PPP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并施工总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白居寺长江大桥项目西起于大渡口区陈家阁立交,跨越长江后,东止于巴南区内环快速路太阳岗立交,是快速路“五横线”的重要节点工程,该项目对完善快速路网、串联主城中部、南部片区、带动沿线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项目由陈家阁立交、白居寺长江大桥西引道(含西引桥)、白居寺长江大桥(含东引桥及已完工的P7、P8桥塔基础)、白居寺长江大桥东引道组成。
纳入本次PPP实施范围的内容包含白居寺长江大桥(含东引桥及已完工的P7、P8桥塔基础)(K1+013—K2+635)、白居寺长江大桥东引道(K2+635—K3+500)、陈家阁立交三部分组成。白居寺长江大桥西引道(含西引桥)不在本次PPP实施范围内。
2.1.1白居寺长江大桥(含东引桥及已完工的P7、P8桥塔基础)(K1+013—K2+635)
白居寺长江大桥(含东引桥及已完工的P7、P8桥塔基础)起于大桥主桥与西引桥的交界墩(K1+013),以特大桥形式横跨长江,上跨巴滨路,止于巴南纵一路西侧白居寺长江大桥桥台(K2+635),长1622m,主线为双向8车道,按照城市快速路60km/h标准进行设计,主要工程为主跨660m的双塔双索面路轨共建斜拉桥。
远景规划中的轨道交通5号线支线,其过江段将与白居寺长江大桥同位建设。轨道交通和道路交通采用上下分层形式布置,因此大桥也采用双层布置形式。上层桥面按双向8车道,两侧设置人行检修道,下层桥面中央设置双向轨道。
2.1.2白居寺长江大桥东引道(K2+635—K3+500)
白居寺长江大桥东引道(K2+635—K3+500)起于白居寺长江大桥东引桥桥台东侧,上跨巴南纵一路,下穿内环快速路后,止于龙江大道,长865m,主线为双向8车道,按照城市快速路60km/h标准进行设计,主要工程为组合式枢纽立交1座(简家槽-太阳岗组合立交),公轨共建部分198.583米。
2.1.3陈家阁立交
陈家阁立交为快速路五横线与三纵线交叉的节点,是中坝路在K0+743. 836与鱼洞长江桥北引道交叉而形成的枢纽互通式立体,北接大渡口区北引道、南接鱼洞长江大桥、东接白居寺长江大桥西引道、西接中坝路。鱼洞长江大桥北引道为双向6车道的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中坝路为双向8车道的城市快速路,设计车速60 km/h,该处立交定位为“高接高”的枢纽互通式立交,采用半定向半苜蓿叶的立交形式。
2.2本项目已完成情况
目前,项目主体及部分附属设施施工图审查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已基本完成,开工前一次性提交施工场地。大桥P7桥塔和P8桥塔的基础已完成,并已通过竣工验收。钢桁架及桥塔检修系统、桥区航标配布、健康监测系统、景观灯饰、桥墩防撞工程共计五部分完成了方案图设计。
2.3 投资规模
发改委批复纳入重庆白居寺长江大桥项目PPP实施范围的总投资为33.91亿元(包含已完工的P7、P8桥塔基础的工程建设费、招标人已签订合同且已支付部分的可研、勘察及设计等前期费用2亿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其中主桥段24.49亿元(含主桥23.68亿元、东引桥0.81亿元)、东引道段6.06亿元(含道路及简家槽-太阳岗组合立交5.56亿元、东引道与轨道交通共建段估算总投资0.5亿元)、陈家阁立交段3.36亿元。最终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4运作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有关PPP项目政策规定,白居寺长江大桥工程经批准采用PPP模式,具体为政府购买服务的BOT模式,由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市城投集团”)实施。市城投集团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统称“社会资本方”)签订《PPP投资协议》,组建SPV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同项目资本金)9亿元人民币,市城投集团和社会资本方按5:95的比例出资,市城投集团和社会资本方按出资比例同进度注入。已完工的P7、P8桥塔基础的工程建设费、招标人已签订合同且已支付部分的可研、勘察及设计等前期费用按2亿元纳入白居寺长江大桥项目的总投资中,在项目公司工商注册成功后30天内由项目公司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人,不论招标人已支付的前期费用结算的实际金额,均以2亿元包干,多不退少不补。
市城投集团拥有对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重大事项的一票否决权。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同项目资本金)外,市城投集团不再负担项目其他投资及融资责任。除市城投集团注册资本4500万元外的其他资金由社会资本方或项目公司筹集,并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需求安排到位,项目公司可以以本项目运营期影子通行费收费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市城投集团资本金出资视为政府全部直接投资,不参与通行费的收费分配,经营期内亏损不再追加投资,也不承担亏损。社会资本方仅独享运营期内的“影子通行费”收费权,市城投集团独享广告等项目其他经营权,不参与项目公司股权分红。“影子通行费”由市财政授权市城投集团按季支付。运营期结束后,项目资产和经营管理权全部由项目公司无偿移交给市城投集团或其指定的单位。
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社会资本方提名3人,市城投集团提名1人,职工董事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社会资本方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市城投集团提名 1人担任项目公司副总经理。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市城投集团委派。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第一届董事的任期自董事会成立之日起算。董事会成立之日为项目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项目公司股权、实际控制人、重要人事发生变化应取得市城投集团的同意和认可。项目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人事制度、决策机制、财务制度等管理制度,并接受市城投集团的监督和检查。
2.5 项目周期:建设期39个月,运营期15年。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1条所述内容)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2.6.1 PPP项目投资与融资:
(1)组建项目公司并注入资金;
(2)对PPP项目进行融资;
(3)完成以上工作所需的法律手续和相关工作并取得项目法人资格;
(4)其他相关的工作。
2.6.2 PPP项目工程建设:
(1)与招标人共同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移交工作;
(2)PPP项目工程建设,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勘察设计管理工作:负责PPP项目中标后的勘察设计管理以及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组织完成设计变更或新增项目的设计及审查;
(4)按相关规定依法选择相应资质的参建单位;
(5)组织完成全线设备系统调试、联调,并组织通过验收、试运营;
(6)PPP项目的建设管理以及与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单位的协调。
2.6.3 PPP项目运营及维护:项目公司获得项目运营权,负责在运营期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营管理。
2.6.4 PPP项目移交:
(1)运营期结束或项目合同终止后,进行项目设施、设备及相关权益的移交;
(2)与招标人共同完成移交前的检测、评估工作;
(3)完成移交前的修复工作,达到本项目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详见项目合同的附件)中的考核标准,且满足国家和重庆市在桥梁、道路、机电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或标准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或负责融资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融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具有筹集资金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下同)和相应的偿债能力;
3.2投标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资格要求:
3.2.1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及主桥施工单位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特级)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近十年(2007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有1个已完工主跨为400米及以上的桥梁施工业绩和1个主跨为200米及以上的钢桁梁安装业绩。
3)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须具备);
4)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贰拾亿元整(项目建设管理单位须具备)。
3.2.2如为联合体投标,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的联合体成员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2.3本项目除主桥外的其他工程内容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相关规定具备相应的资质(本次招标不设具体要求)。
3.3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 cpcb.com.cn)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疑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招标控制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4.2投标人将质疑发送至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质疑区”,提出质疑时间应从本公告发布开始至2017年12月6日 9:00时(北京时间)前,过期不再受理质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8年1月22日09 时 00 分至10时00分, 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28号投资大厦 |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6栋404 |
联系人:汪先生 |
联系人:闫女士 |
电 话:023-63855079 |
电 话:023-63548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