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杭富城际铁路工程SGHF-7标
水泥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YJWGS-JZCG(2017)04号
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工程土建施工 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杭州富阳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落实。 中国中铁一局杭富城际铁路工程 为 7 标段的总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原铁道部第8号令《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关于加强铁路建设项目自购物资设备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管物资电【2013】49号)以及 杭州富阳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相关文件及要求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做为招标人对 新建杭富城际铁路工程SGHF-7项目 的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1项目概况:杭州至富阳城际铁路工程SGHF-7标段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金桥北路,起止里程DK17+130.254~DK23+469.861,管段长度6.339km,包括4站4区间。即高汽区间U型槽(含)~汽车北站区间/汽车北站/汽车北站~高教路站区间/高教路站/高教路站~富春站区间/富春站/富春站~桂花路站区间/桂花路站。
工程造价: 1369050067元。
工期要求: 827天,开竣工日期: 2017 年 3 月 25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2.2招标内容:见附件1。
见招标物资清单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988-000)。
4.2购买纸质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7 日18时00分前携带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往杭州市富阳区中铁一局杭富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11月17 日18时00分前将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279152369@QQ.com ,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号: 61001628908050001270 ),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箱279152369@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或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线上及现场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1日10时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商务平台编制报价资料。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李家村小米时尚酒店5楼(中铁一局电子商务开标室 )
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10时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1日10时00 分。
②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李家村小米时尚酒店5楼(中铁一局电子商务开标室 )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8.1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8.2招标地点: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李家村小米时尚酒店5楼(中铁一局电子商务开标室 )
联 系 人: 姚部长 电 话: 18992300540
附件一: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物资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包件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P.O42.5水泥 |
见技术规格书 |
HFSN |
吨 |
50000 |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2000 (已购买标书文件的投标人,不再重复购买。) |
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经验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生产能力要求:普通硅酸盐水泥生产能力达到年产100万吨以上; 3.资质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注册资本金不低于6000万元,相关工程用户无不良产品质量、服务评价意见,最近两年无连续亏损;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三年(2014、2015、2016)的省、部级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二年(2015、2016)年至少有三项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后其他工程主管单位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