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内容:公路养护机械设备(具体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台/套) |
01 |
挖掘机 |
1台 |
02 |
路面清扫车 |
1台 |
03 |
综合清洗车含钢护栏清洗设备 |
1台 |
04 |
小型路面机械: 清缝机 灌缝机 |
3台 2台 |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本项目预算金额:
标项1:40万元;
标项2:49万元;
标项3:48万元;
标项4:15万元;
四、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也应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的产品必须有三年以上的生产历史,并有相应的证明文件。
2. 有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提供投标产品或类似产品近三年在浙江省内的销售记录表,并提供详细的用户清单及联系电话备查。
3.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家,或者是制造厂家唯一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
4.对原产地在中国境外的货物,必须是在中国海关完税的可合法销售的货物,并且在货物交付时应随货物向采购人提供海关完税的税单原件供业主核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承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在2011年4月18日11:3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给本中心(传真号码:0574-65225007、65225024),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Z2011004-1宁海县公路管理段公路养护机械设备.doc(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1、标项1、2、3:4000元/标项;
标项4:1000元。
2、投标保证金收妥抵用(即到帐)截止时间:2011年4月18日11:30,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必须实时清算)、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向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
3、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名: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农业银行宁海县支行;
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开标时须提供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4月21日9:00。
九、投标、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五楼开标室三)。
十、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密封装袋加盖公章后直接送达现场;
十一、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nhztb.gov.cn)
联系人:陈伟霖 高凤 联系电话:0574-65225007
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