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2017-WZJC-1102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就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淮安快速项目、237快速项目、文琼项目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诚邀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
淮安快速项目:
工程名称:淮安市快速路一期建设工程主体施工项目HA-KSL-3标
工程地点:淮安市
237快速项目:
工程名称:S237高架快速路(徐杨路—广州路段)及进站匝道工程施工S237-GJKSL-SG标段
工程地点:淮安市
文琼项目:
工程名称:海南省文昌至琼海高速公路土建WQTJ2标项目
工程地点:文昌市
1.1资金来源:已落实(金融租赁)。
1.2 采购物资名称: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标书售价(元)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PKJ-1 |
2000 |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 |
重型支架, 立杆外径φ60.3mm |
吨 |
3800 |
江苏省淮安市 |
产品严格按照JG/T503-2016标准执行 |
吨 |
200 |
海南省文昌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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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PKJ-2 |
2000 |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 |
重型支架 立杆外径φ60.3mm |
吨 |
4000 |
江苏省淮安市 |
|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图纸数量,具体需求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
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资格要求: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构件(PKJ-1/2)
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一般纳税人资格。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合格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的招标物资范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需要),提供2016年及以后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的合格报告;型式检验报告。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15年及以后投标类似产品在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中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5、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015年及以后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15年及以后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其他要求:投标人2015年及以后内未发生过因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有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2一包一投。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2.4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及中铁十五局集团合作风险警示名录内的厂家参与投标,若参与后果自负。
3、发布公告的媒介
3.1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汇采工程物资设备电商平台(http://www.crcchc.com/)与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发布。
3.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4、采购文件获取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在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期间(节假日除外)填写投标报名表,发至邮箱cr15jczx@163.com,或传真至0379-62638419,并于上述日期内将投标费(投标费与投标保证金必须分开打入)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投标费售出恕不退还),我们会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资料发送给投标人。
4.2报名成功后请于2017年11月8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打入本次招投标资金账户(必须为报名表投标单位账户汇入,个人账户及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为:30000元/包。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按规定退还。
本次招标的资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铁十五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
账 号:161521010400214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洛阳市西工支行
5、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11月06日17:00时。
6、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 10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7、谈判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118号中州国际饭店7楼会议室。
8、谈判时间:2017年11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谈判地点: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启明南路118号中州国际饭店7楼会议室。
10、采购人及招标组织者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常红跃 电话:15617766008
本次谈判的组织机构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中标通知书的下发由谈判组织机构办理。
履约保函接受、签订合同等后续工作由招标采购人办理。
投标保证金交付情况联系人: 李晓青 电话:0379-60892782
集采中心物资设备招标联系人:李 明 电话:13383796866
本次竞争性谈判业务联系人: 周 扬 电话:18736375102
0379-60892785
传真:0379-62638419
2017年11月1日
投标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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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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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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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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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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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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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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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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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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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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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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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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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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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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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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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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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个人汇款,此栏请填写汇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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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发票开具说明
尊敬的各位投标人,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在付款当日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并填写开票信息发送至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379-60892782 传真号:0379-62638415
未按要求发送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的,将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开出后,非因工作人员输入失误,一律不退不换。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信息
汇款金额:标书费会员费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包件: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邮寄地址:
发票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增值税专用发票 或 增值税普通发票)
公 司 名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