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TCE4-3-2017027
1. 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曹妃甸港池岛站专用线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轨料、枕料道岔及配件等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关于印发中铁四局集团工程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铁四程[2017]136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港池岛站铁路专用线两端均接轨于曹妃甸西站最外侧空车线(IⅡ-15B、Ⅱ-16A)上,对应正线里程CXK138+594.086、CXK135+135.036处,分别对应专用线里程GCDKO+000、GCDK3+483.405。在专用线GCDK1+580处设港池岛站中心,站内按两个功能区划分,分别为到发场、装车场并列布设。港池岛站铁路专用线全长3.483km。
同时考虑到空车穿越华电翻车机时速度不能大于5km/h,往港池岛站送车时将严重影响到5#翻车机房的工作能力,设计新设绕行5#翻车机房区域的铁路绕行线,绕行线全长1.745km。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4本次招标物资分2个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纸质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同时发售(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2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7 日至2017年11月12日,每日上午09 :00 时至11:0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曹妃甸港池岛站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加汽车站北200米)持投标申请表(附表2)、本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前往物机部购买招标文件,财务部交标书款。
5.3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2日将投标申请表(附表2)、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发送至1576989727@qq.com,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信息:开户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新开路支行,账号:270067583836),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项目名称及所投包件号,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可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投标人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回函确认,确认函应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358459979@qq.com 。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11 月29 日下午2:00时,电子版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 月29 日下午2:00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矽谷港湾D2区4号楼1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人信息及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涛 联系电话:15555536585
项目名称:中铁四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曹妃甸港池岛站专用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曹妃甸工业区十一加汽车站北200米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混凝土枕专线3393 ⅢA型 |
Hntz-01 |
根 |
7596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自身具有生产配套产品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人民币,具有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出具相应重点工程相关业务且工程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合同(含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三公司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不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
1000 |
10 |
混凝土枕研线0322新Ⅱ型 |
根 |
14460 |
|||||
混凝土 CZ577 9#岔枕 |
组 |
8 |
|||||
混凝土 专线4249~4252 12#岔枕 |
组 |
6 |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2
|
轨距杆φ36 |
gzpj-02 |
根 |
59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生产能力:生产厂须具备相应生产能力,自身具有生产配套产品的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具有近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获得并提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出具相应重点工程相关业务且工程单个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合同(含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近两年未曾恶意或无正当理由与中铁四局三公司及旗下施工单位提起诉讼的,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7.其他: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
1000 |
10 |
轨撑 |
对 |
826 |
|||||
接头夹板 |
对 |
2201 |
|||||
接头螺栓 8.8级高强螺栓10级高强螺母 |
套 |
6602 |
|||||
接头螺栓 单层弹簧垫圈 |
套 |
6602 |
|||||
|
弹条Ⅱ型 |
|
个 |
88276 |
|
|
|
附表2
投 标 申 请 表
招标编号:CTCE4-3-2017027
投标项目名称 |
|
||
投标人名称 |
|
||
投标人联系地址 |
|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委托人 |
|
投标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电子版 □ 纸质 □ 2.申请投标包件:
3.其它说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