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角镇水麻村雷对坝至岩门通畅公路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彭水发改发〔2017〕25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地点:彭水县鹿角镇水麻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约4.3千米。路基宽度4.5米,路面宽度3.5米。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20厘米厚C25水泥混凝土,路肩为C15片石混凝土。每250米至300米设置一处会车道,设计行车速度20千米/小时。其他技术指标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4项目总投资为:约215万元。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为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工程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资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0月 27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 11月 22 日14 时00 分至 2017 年 11月 22 日 15时00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 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2日15 时00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鹿角镇人民政府
地 址:彭水县鹿角镇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18002399641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98号2栋24—19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327189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