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改扩建工程工程(下称“项目”)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水口至白沙段(原开平至阳江段)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7〕2918号)批准本项目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35%和贷款65%。项目发包人及招标人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连接佛开高速终点鹤山市址山镇东溪村,路线沿开阳原路线途经开平市水口镇、月山镇、翠山湖管委会、沙塘镇、塘口镇、恩平市沙湖镇、君堂镇、圣堂镇、良西镇、恩城街道、大槐镇、阳江市阳东区的那龙镇、合山镇、北惯镇等、江城区的岗列街道、城西街道、中洲街道等,于白沙街道阳江林场与阳茂高速起点相接。路线全长125.2km,拆除原大桥(1385.1m/5座)并改扩建成特大桥1844.5m/1座,拆除原中桥(97.1m/2座)并改扩建成中桥97.1m/2座,拆除原小桥(125.2m/6座)并改扩建成小桥125.2m/6座。原桥梁两侧拼接加宽大桥4581.5/15座”,中、小桥6311.9m/278座,原涵洞两侧接长420道;改扩建互通立交共13处,新建互通立交3处(其中凤山互通立交高恩高速公路项目实施),新建圣堂服务区1处,改扩建梁金山、阳江服务区共2处,改扩建大槐停车区1处。拆除重建分离立交15座,新建分离立交3座。2.2技术标准: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设计速度120km/h、新建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余桥涵、路基1/100,路基宽度42.0m,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K3157+145~K3248+960)、0.10g(K3248+960~K3263+498)、0.15g(K3263+498~K3282+341.85)。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 D20-2006)的规定要求。2.3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里程范围 工作内容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T1 K3157.3~K3214.7(其中K3186.8~K3190.3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约53.1km。 月山连接线约4.7km 里程范围内(含连接线)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含环保设计)、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绿化工程、养护等房屋建筑以及房建消防)、声屏障等项目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程施工等。 应同时具备: 1、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T2 K3214.7~K3246.6 约31.7km T3 K3246.6~K3282 约35.7km 备注:1、其中,T1标段里程范围内的天桥(上跨主线)上构(含支座,不含支座垫石)由T2标负责实施。2、全线附属区房建(含管理、服务、养护等房屋建筑以及房建消防、收费雨棚)设计由T1标负责实施。3、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36个月。(其中施工图设计4个月,施工工期32个月)。合同工期以发包人下发的通知起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高速公路设计、施工经验,信誉纪录良好,满足上述条件的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投标。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且牵头人为施工单位;(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同时对2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进行投标。3.5投标人(包括总承包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以及设计咨询单位(含初步设计的审查单位)。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有效的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将不予受理报名。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设计单位不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以及单位介绍信原件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按所投标段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投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包括工程量清单、图纸电子版及投标报价数据盘,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等),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10月31日9时,集中地点: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管理处。投标预备会时间:2017年10月31日16时,地点: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扩建工程管理处。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2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交通运输公众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东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 址:广东省开平市沙塘镇锦屏工业区锦环北路28号邮 编:529339联 系 人:赖 工电 话:0750-2242468,13725911482传 真:0750-2242049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2、评标办法 2017年10月23日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一、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勘察资质:具备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设计资质: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施工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如下条件之一: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且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其他要求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上规定适用于联合体各成员。 注: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附录施工资质等级要求,联合体成员应满足本附录勘察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12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度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度至少有两年盈利。 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本附录的财务最低条件要求。2、近三年(指2014、2015、2016年)。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信息的截图为准,如无上述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同时应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3、上述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1 资格审查条件(勘察设计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里程累计60km及以上。 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按照承担勘察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进行计算。2、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设计业绩计算以此期间取得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意见为准。3、投标人设计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业绩。投标人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如网上信息不能清晰反映工程内容、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要求的,投标人还需提供交通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证明材料。4、桥梁业绩中,a、特大桥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b、完成整座桥梁的半幅或整座桥梁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达到特大桥对应技术标准的,按相应标准折算成一座桥梁计。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业绩由联合体完成的,如网页屏幕打印资料无法证明投标人所独立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并能有效证明,否则其业绩不予采纳。 附录3-2 资格审查条件(施工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涵工程施工里程累计60km及以上; 2、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里程累计60km及以上。 注1、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按照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进行计算。2、近五年指2012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施工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或未交工一次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3、投标人施工业绩应是由交通主管部门填写或经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并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主包已建业绩。投标人应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汇总表(黑色或者绿色部分)网页屏幕打印资料;(2)分项明细表网页屏幕打印资料。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交(竣)工时间等)等等。如网上信息无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关键信息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应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4、桥梁业绩中,a、特大桥按国家最新颁布的标准进行划分;b、完成整座桥梁的半幅或整座桥梁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达到特大桥对应技术标准的,按相应标准折算成一座桥梁计。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6、业绩由联合体完成的,网页屏幕打印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所独立完成的施工工作内容,则该业绩不予采纳。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最新年度在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广东省最新一年度无信用等级),在全国施工、设计企业最新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D级的企业。 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6、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同时投两个标段时,可只提供一份原件,但应注明原件所在标段,且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施工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累计不少于2 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备选项目经理 1 设计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类似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备选设计负责人 1 施工项目总工 1 路桥高级工程师,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累计不少于3年,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备选施工项目总工 1 注:1、本表人员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和项目施工总工资历表”中的有关要求。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适用于设计人员: 人员 数量 资 格 标 准 路基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5年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路基分项负责人。 路面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5年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分项负责人。 桥涵分项 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8年桥梁设计经验,担任过2个项目的桥梁分项负责人,至少参与过一项特大桥项目的设计工作。 路线交叉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高级工程师,5年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路线交叉分项负责人。 地质勘察 分项负责人 1 路桥或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8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2个高速公路项目地质勘察分项负责人。 工程测量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5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测量分项负责人。 房建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5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房建工程分项负责人。 交安工程 分项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5年相关工作经验,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交安工程分项负责人。 预算 分项负责人 1 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5年相关工作经验,负责过1个高速公路项目概预算工作。 设计代表 3 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5年设计经验,至少参与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或后续服务工作。 备注:1.上述工作经验以第一个项目经历或初次担任类似职务的时间起计。2.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要求附相关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3.“类似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中的类似专业指对应其分项的相关专业。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人员最低要求)适用于施工管理人员: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质检 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计划 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有负责计划5年高速公路项目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甲级造价人员证书。 道路 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路面 工程师 2 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桥梁 工程师 4 (1)路桥工程师,至少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2)其中至少有 2 名路桥高级工程师,均至少从事1座以上(含1座)特大桥梁施工经验。 地质 工程师 2 工程地质或岩土或路桥专业工程师,至少有8年工作经验,至少5 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验。 测量 工程师 3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试验 工程师 3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原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3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房建 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房建项目经验。 交安 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交安项目经验。 管道 工程师 1 工程师,至少6年工作经验,至少5年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财务 负责人 1 会计师,至少10年经验,至少8年从事高速公路项目经验。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 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具有3年高速公路项目工作经验。 此数量为最低要求,投标人中标后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资料员 5 资料员,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备注:1.上述工作经验以第一个项目经历或初次担任类似职务的时间起计。2.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要求附相关承诺,中标人在开工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一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一名”的要求执行。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T1) 最低数量要求 (T2、T3) 1 无人机航拍器 像素不低于1240万 台 3 2 2 塔式吊机 ≥80T 台 2 1 3 架桥机 ≥120T 套 4 2 4 龙门吊 ≥100T 座 3 2 5 汽车吊 ≥25T 台 8 6 6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6m3 辆 12 12 7 砂浆搅拌机 台 2 2 8 冲击钻 台 20 15 9 回旋钻 台 15 10 10 砼输送泵 套 6 4 11 预应力张拉设备 全套 套 4 2 12 砼悬浇挂篮 ≥2500KN 套 4 2 13 双钢轮压路机 ≥10T 台 12 8 14 沥青混凝土拌合楼 4000型及以上(产量≥300t/h),热储料仓300t以上 套 2备1 1备1 15 胶轮压路机 ≥26T 台 10 6 16 水泥混凝土自动计量拌合楼 产量≥120m3/h 套 3 2 17 三滚轴摊铺机 台 3 3 18 水稳碎石拌合楼 产量≥500t/h,振动拌缸 座 6 4 19 沥青砼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台 6 4 20 沥青砼摊铺机 自动伸缩式 台 4 2 21 基层摊铺机 一次性摊铺宽度≥7.5m 台 4 2 22 智能沥青洒布车 大于4000L 台 2 1 23 水泥净浆洒布车 台 2 1 24 同步碎石洒布车 台 2 1 25 振动压路机 ≥26T 台 6 4 26 振动压路机 ≥20T 台 8 6 27 载重汽车 15t以上 辆 15 10 28 装载机 ≥2m3 台 12 8 29 挖掘机 1.0m3 台 12 8 30 推土机 ≥220kw 台 9 6 31 平地机 ≥180KW 台 4 2 32 发电机组 1000KW 套 2 1 33 发电机组 200KW 套 4 2 34 打桩机 液压式 台 6 4 35 高空作业车 台 2 1 36 手推式热溶划线机 容量120KG 台 4 4 37 斑马线热溶划线机 宽度450 mm 台 3 3 38 底漆高压喷涂机 台 2 1 39 逆反射系数测量仪 台 2 1 40 色彩色差仪 台 2 1 41 镀层涂层测厚仪 误差不超过1μm 台 2 2 42 搅拌机 容量大于350L 台 8 4 43 振捣机 台 6 4 44 热熔釜 台 4 2 45 除线机 台 4 2 46 金属厚度测定仪 误差不超过0.01mm 台 2 1 47 反光膜附着性测定仪 台 2 1 48 亮度计 把 2 1 49 万能材料试验机 100KN 台 2 1 50 全站仪 台 8 4 51 水准仪 台 10 6 52 压力机 2000KN 台 2 1 53 烘箱 台 12 8 54 密度测定仪 真空法最大理论密度检测 台 4 2 55 延度仪 需附带监控器接口,支持软件接入 套 2 1 56 马歇尔试验仪 需附带监控器接口,支持软件接入 套 2 2 57 红外线光谱仪 进口 台 2 1 58 沥青燃烧炉 台 1 1 59 钢筋打点机 台 2 1 60 水泥净浆搅拌机 台 2 1 61 自动喷淋养护设备 套 10 6 62 数控钢筋弯曲机 台 2 1 63 数控钢筋弯箍机 台 2 1 64 钢筋挤压连接机 台 2 1 65 钢筋笼自动成型机 台 2 1 66 自动智能压浆设备 套 2 1 67 自动智能预应力张拉设备 套 2 1 68 弯沉车 5.4m 台 2 1 注:1、投标人应保证机械设备可以正常使用。2、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减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3、附录7所要求设备须按要求附相关承诺,中标人在开工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设备。 附件2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3)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设计负责人(含备选)和施工项目总工(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 (5)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含备选)、设计负责人(含备选)和施工项目总工(含备选)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设计技术方案:3分 施工组织方案:5分 资信业绩部分:17分 其他评分因素:0分 第二信封报价(投标报价)的分值: 评标价:7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共2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2%,作为评标基准价。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设计技术方案评分标准 3分 设计技术方案 3分 详见附件 2.2.4(2) 施工组织方案评分标准 5分 施工组织方案 5分 详见附件 2.2.4(3) 资信业绩部分评分标准 17分 履约信誉 10分 详见附件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分 详见附件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分 详见附件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0分 2.2.4(5) 投标价评分标准 75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5-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75+偏差率×100×0.5; 备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 附件: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设计技术方案 3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5~0.85分,好得0.85~1分。 2、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贯彻落实广东省设计标准化的保证措施(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5~0.85分,好得0.85~1分。 3、勘察设计工作量和计划安排、质量和保证措施、后续服务安排及保证措施(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5~0.85分,好得0.85~1分 施工组织方案 5分 1、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2分):一般得1.2~1.5分,较好得1.5~1.7分,好得1.7~2分。 2、工期、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2分):一般得1.2~1.5分,较好得1.5~1.7分,好得1.7~2分。 3、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1分):一般得0.6~0.75分,较好得0.75~0.85分,好得0.85~1分。 履约信誉 10分 一、信用等级分值(5分) 投标人信用等级AA、A、B、C级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0、4.75、4.45、3.65分。(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施工、设计任务的成员中较低的信用等级来确定。) 注:①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②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③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资审与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二、履约情况(5分) 投标人(如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成员)自2016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因公路工程质量、设计、安全或履约问题等原因被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按以下情形进行扣分: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5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2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1次。 履约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仍不足部分,可以从履约信誉总分中扣。 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1.8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每增加里程60km(尾数不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加0.3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1.2分。 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4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2.4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内成功地完成: (1)每增加累计里程60km(尾数不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的施工标段加0.2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8分; (2)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的改扩建项目主线土建(仅限于路基、桥涵、隧道、路面工程)施工标段加0.2分,本项加分最高不超过0.8分。 上述满足要求的标段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进行评标的准备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工作所需各种表格; (2)对投标文件按照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内容进行初步清查; (3)对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况进行摘录,列出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 (4)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5)配合评标委员会核验有关数据和分值计算结果。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勘察设计、施工等评标专家按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9人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清标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3)按照以下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方案、资信业绩、施工组织方案、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等进行综合评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方案、资信业绩、施工组织方案、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澄清(如果需要); 3、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1.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 款第(2) 修改,并增加第(3)、(4)条,内容如下: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 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条款不适用。 3.2.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1 项修改为: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评标办法前附表对承包人建议书中的设计文件评审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设计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承包人施工组织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部分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E。 3.2.2 删除本条款。 3.2.3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E。 设计技术方案得分A和施工组织方案得分B的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计算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得分A时:首先在评委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A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 计算投标人设计技术方案得分B时:首先在评委评分中,对差值最大的评委评分进行取舍(当不多于两位评委评分差值最大时均取消其评委评分,当多于两位评分差值均最大时,不取消任一评委评分),再对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取消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B得分,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第四位“四舍五入”。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 款修改为: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方案(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设计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 3.5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1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1个合同段仅1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信誉评分高者优先; (2)以投标人2016年度企业净资产较高的高的优先。若是联合体,本条针对联合体中的牵头人; (3)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排名,按排名次序依次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3名,则按实际数量选取)。 3.5.3 (1)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2个标段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则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较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另一个标段则自动失去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与此同时,该投标人未参与投标的标段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能再被推荐为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 (3)各标段其余中标候选人根据上述原则,按照综合得分排名次序依次推荐。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3.5.7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但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8 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信誉保证金; 如果开标后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中标候选人发生失信行为导致信用等级被省交通运输厅直接降为D 级,或被省交通运输厅(包括转发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发生以上情况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附件:招标公告.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