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农村公路(县道)安防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牟县地方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中牟县农村公路(县道)安防工程
1.2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10-19
1.3 建设地点:中牟县
1.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1.6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7 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公路或市政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
2.4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三年及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以职称证发证之日起,注:职称证颁发单位必须为人民政府部门颁发,行业协会颁发无效),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2.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资料员、质检员、测量员)均需提供上岗证(执业证)、社保及劳动合同等资料;
2.6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且无不良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2.7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违法记录;
2.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需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于2017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下述资料到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A座2002 )接受初验报名。
3.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1、被委托人身份证、社保、劳动合同,2、企业法人身份证、社保,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一年内任意6个月的完税证明,4、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汇总表,5、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社保、无在建承诺,6、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社保、无在建承诺,7、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身份证、上岗证(执业证)、劳动合同、社保,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企业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书,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按照上述顺序胶装成册。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部组成人员须是本单位员工并具有缴满近一年有效的社保凭证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以个人单页为准。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社保报名现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查询方式。若投标单位所携带资料内容及格式不符合上述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投标单位进行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
3.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地方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1-69683791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220国道附近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邬先生 电话:0371-69103877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正商学府广场A座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