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4.1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如有); (4) 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 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 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电子文件(如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 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大写表述正确无误; (2) 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3)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
4.2 |
资格审查 |
(1)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2) 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3) 投标人的诉讼和履约情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4)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
5.1 |
详细评审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 商务得分:15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评标价:85分 |
5.2 |
算术性修正 |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按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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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 项目 |
分值 |
|
1 |
网络服务能力 |
3分 |
投标人(或上级机构)国际互联网出口≥4,000,000Mbps(3分); |
2 |
体系认证 |
2分 |
6、通过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提供上述4项的,得2分,少提供一项扣0.5分,不能提供的得0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文件) |
4 |
投标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
5分 |
横向对比投标人在韶关本地具备的自有固定(非委托)服务机构数量,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 分,无则不得分。(须提供成立时间一年或以上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负责人社保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5 |
项目业绩 |
5分 |
在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10万元及以上得通讯网络服务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加5分。 |
6 |
投标价 |
75分 |
1.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 3 个球,摇出 3 个球对应的 3 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 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2)确定有效投标价 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元。 2.评标价得分计算: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 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85;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 =1.5;若D1 < D,则E =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 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
(
(
(
(
(
3. 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
(
(
3.2 评审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
3.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
(
(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在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4. 初步评审
4.1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不符合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4.2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投标文件不符合资格审查标准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 详细评审
5.1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和
5.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
(
(
6. 投标文件的澄清
(
(
(
7. 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8. 推荐中标候选人
1
(1)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2、出现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9. 定标原则
1
2
3
4
若发生以上第
10.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0.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0.2开标记录情况
10.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0.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0.5投标人排序
10.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0.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