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7年第二批精准扶贫农村公路桥头乡桥头村水泥砼路面工程(①C185陈家台--丁家台2.0km、扬子界--安置点0.4km;②黄花寨--听岩1.565km、C409张家铺--白岩洞0.938km、C885梅家坪--双岗1.484km、政府--杨家岗0.4km)(以下简称“本项目”)经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张定发改法【2017】83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 贷款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17年第二批精准扶贫农村公路桥头乡桥头村水泥砼路面工程①C185陈家台--丁家台2.0km、扬子界--安置点0.4km;②黄花寨--听岩1.565km、C409张家铺--白岩洞0.938km、C885梅家坪--双岗1.484km、政府--杨家岗0.4km; 2.2 建设地点:桥头乡桥头村; 2.3 规模:本项目位于桥头乡桥头村境内。总里程6.787km(C185陈家台--丁家台2.0km、扬子界--安置点0.4km;黄花寨--听岩1.565km、C409张家铺--白岩洞0.938km、C885梅家坪--双岗1.484km、政府--杨家岗0.4km)。建设主要内容为水泥砼路面硬化等施工项目。本工程预算造价2639354.00元。 2.4 工期要求: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法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交(竣)工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的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或提供施工合同原件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为本企业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总工为本企业员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关键岗位安全员需具备岗位证书及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年-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未参与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评定的除外) 3.7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本招标公告发布后的前36个月)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批次“永定区2017年第二批农村公路项目”共计9个招标项目,每个投标人均能对所有项目提出投标报名申请且拟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其他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重复;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4.1请于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各有意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以下有效证件⑴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⑶项目经理的(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⑷拟任项目总工程师职称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5)拟任项目安全员岗位证原件、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安全员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附查询机构的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7)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8)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9)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施工合同原件或交(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类似业绩信息网络截图彩色打印件);(10)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一份上述原件资料的全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符合要求后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4.3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3434811302@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7日(星期二)09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5.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5.3 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评标办法采用湘交基建【2013】307号文《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永定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0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9.监督机构 本项目的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44-8596318 10.补充说明 10.1本项目的工期为120日历天,中标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否则除支付逾期竣工的违约金外,招标人还将上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在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 10.2中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否则除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外,招标人还将上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在该企业年度信用评价时予以扣分; 10.3严禁围标串标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10.4最终结算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依据,若低于合同价款,则以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若高于合同价款,则以合同价款为准。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974468288 招标人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解放路335号 招标代理: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月亮湾(张家界疾控中心旁) 联 系 人:刘女士 秦女士 联系电话:18374442512 18807442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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