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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房建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7-09-18     浏览:18    评论:0    
核心提示: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房建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1.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广州增城沙庄至花
 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房建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

             

1.

本招标项目广东省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房建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基础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2.1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工程(荔城至花都北兴段)项目25栋单体的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及室内电气工程(除南配电房、B04北配电房、隧道管养房屋隧道配电房、朱村收费天棚、九佛收费天棚、秋风洞收费天棚、荔城收费天棚外)。及部分未进行装修设计的设计及施工。

2.3 标段划分:

类别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对投标人资质要求

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J附属区房建工程类

SG16

A01管理中心F1、F2栋办公大楼、A01管理中心F3、F4、F5、F6栋宿舍楼、A02南服务区、A03北服务区、A04交警办公楼、A05更衣室、A06门卫室、B01南水泵房、B02北水泵房及路政楼、B05南汽车修理用房、B06北汽车修理用房、朱村收费站站房、九佛收费站站房、秋风洞收费站站房、荔城收费站站房、九佛收费站污水处理1t、秋风洞收费站污水处理1t、荔城收费站污水处理1t、朱村养护工区养护综合楼、朱村养护工区养护仓库、朱村养护工区水泵房、朱村养护工区门卫房、朱村养护工区污水处理3t(含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等)。其中会议中心、管理中心办公楼大堂、接待小餐厅需进行精装修设计及施工。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3、施工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其资质的有效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注: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建筑设计技术标准。

2.5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上述第2.3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

 

(3)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条件不得改变;

(4)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6)联合体牵头人所承担的工程量必须超过总工程量的50%;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卡,无IC卡号的投标将不予受理。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4.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9月18日至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各方):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施工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证明文件(至少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五大员的岗位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近半年社保证明(投标报名前一月往前顺推六个月))及其它相关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查验)。

3)其他: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必须在申请表投标人名称处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且不得更改,联合体协议书(如有)详见附件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2)依法重新招标。

7.

 

招 标 人:广州市高速公路公司

    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800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82453623

 

招标代理: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水荫直街西六巷7号1楼

    编:510075

电子邮箱:gzjlzb@126.com

联 系 人:徐工、郑工

    话:020-37608020

 

 

 

附件:评标办法

附件: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具有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允许同时承担设计和施工任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其资质的有效期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

 

安全生产资格:

施工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2、运营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3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3年至少有  1 年盈利。

备注:

1.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证明材料彩色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2.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

3.需提供2014年至2016年企业完税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4. 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评审对象。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2014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项目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至少一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成员单位(若原为联合体,则不能拆分)的业绩可作为投标投标人的业绩。业绩计算时间以此期间通过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

2.“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

3.如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业绩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原则上不少于小时)提供相关原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5.中标通知书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或其他地区建设交易平台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显示的中标价及时间为准,同时需提交对应平台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页面及其网络查询地址免招标的项目须提供对应建设交易平台的业绩公示打印页。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设计负责人(含备选)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备注:

1.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查询结果的原件应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资审资格,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

    2.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4年和担任项目经理2年及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0岁。

项目经理备选人

1

项目总工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从事类似工程和主管技术工作5年以上经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项目总工备选人

1

设计负责人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从事类似工程设计项目。

设计负责人备选人

1

备注:

1. 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备选人所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相应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主管技术工作指:担任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项目副总工、技术负责人、质检部门负责人、工程部门负责人等。主管类似工程技术工作岗位累计指:担任类似工程上述岗位时间的累计。

3.从事类似工程时间累计指:资格审查资料格式表1-4中填入的类似工程项目经历累计。

4.附录5所要求人员须按资格审查资料表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5.“从事类似工程”以简历表中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的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

6.“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设计负责人)岗位累计”“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计划工程师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质检工程师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建筑专业负责人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装饰装修设计负责人

1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程设计经验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1

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员

3

中级职称或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资料员

2

具有资料员资格证书,至少1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施工员

5

具有施工员资格证书,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质量员

2

具有质量员资格证书,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材料员

2

具有材料员资格证书,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作经验。

备注:

1. 附录 6 所要求人员须按承诺函及附件格式表—1的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进场前向发包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 年第1 号

3.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在满足本表最低配备的同时,招标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1

冲击钻

 

2

2

红外垂直仪

 

1

3

电焊机气动钢钉枪

 

1

4

红外水平仪

 

1

5

角向磨光机

 

1

6

木工修边机

 

1

备注:

1.附录7所列设备须按承诺函及附件格式表—2的要求,中标人在施工进场前向发包人提交实际投入的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

2.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给)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或盖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或盖章。

(6)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正、副本分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3)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含备选)、项目总工(含备选)、设计负责人(含备选)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4)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设计负责人(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20分

类似工程业绩(a):2

经营和财务状况(b):0.5分

企业信誉(c):0.5分

类似工程获奖情况(d):1

设计方案(e):15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f):1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8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

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项目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公式为: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9%

备注: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评分值

各评审因素

细分项

分值

a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类似工程业绩

2

/

2

投标人在2014年7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单项工程造价在1500万元的装饰装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得1.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装饰装修项目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加0.2分;每增加一个装饰装修项目金额在50万及以上的设计业绩加0.1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须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否则不得分。

b

经营和财务状况

0.5

/

0.5

2014年-2016年三年企业所得税累计总和排名,分值按排名:第一名得0.5分,第二名得0.3分,第三名得0.2分,第4名及以后得0.1分。未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得0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评审对象。

c

企业信誉

0.5

/

0.5

投标人于投标前连续20年及以上获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重合同、守信用”的得0.5分,连续15-19年获得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得0.3分,获得10-14年企业“重合同、守信用” 的得0.2分,未满10年的得0.1分;满分0.5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得0分,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评审对象。

d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以来类似工程获奖情况

1

/

1

获得1项及以上鲁班奖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时间以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e.

设计方案

15

设计方案及造价控制措施

15

优:完全满足使用功能,具备灵活性、兼容性、可持续发展的设计理念,完全符合绿色节能设计要求,与周围环境协调融洽;得【13-15】。

一般:基本满足使用功能,基本符合绿色节能设计;得【9-12】。

f.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3分

对施工进度计划,分析准确、方案合理、包括施工主要设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及材料计划、与其他工程的配合进度等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的得【0.3】分,一般得【0.2】分。

质量保证措施

0.2分

对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分值范围:可操作性高的得【0.2】分,一般得【0.12】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0.2分

对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审,分值范围:可操作性高的得【0.2】分,一般得【0.12】分。

本项目施工重点、难点分析及对应管理、实施方案

0.2分

分析准确,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完全可行的,得【0.2】分;

分析基本准确,方案基本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的,得【0.12】分。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2.4(3)

评标价得分(8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1;D1取1.5 ;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2;D2取 1 。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1

2、商务评分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1

 

 

 

 

 

 

 

 

 

 

 

 

 

 

 

 

 

 

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所有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评审因素(业绩、经营和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获奖情况、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得分评审与确认。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进行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三)综合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及评审因素(业绩、经营和财务状况、企业信誉、获奖情况、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得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3.1.3-3.1.6

已进行设计部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3.1.6条款不适用。

未进行设计部分: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条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3.3.1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设计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3.5

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投标人企业净资产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3.6

增加3.6款:

3.6.1当评标委员会对某一评审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采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用记名投票方式来确定结果。

3.6.2招标人将评标报告按规定上报给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6.3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方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

增加3.7款:

3.7.1评标委员会应当严谨、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2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其他参加评标活动的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3.7.3 本项目开标、评标全过程均是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

3.8

增加3.8款:

在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在中标人的评标价不变的前提下有权对中标人的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说明: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交公路发〔〕221号)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内容。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的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2

3

4

5.

 (单位名称)

   负责本项目工程施工,分工内容为:;

6.

7.

8.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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