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17〕089 号的南安市南洪公路市区段洋美转盘至铁路桥段路面市政化改造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投〔2017〕1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安市美林街道办事处洋美村,起于柳美路与南洪公路交叉处,终至漳泉肖铁路与南洪公路交叉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的预算审核尚未完成,故造价暂定为5000 万元(待财政审核后另行发布;若招投标期间未能发布,按财政审核的总造价及投标下浮系数计入本合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对原道路长2927.714,宽26-33.75米混泥土路面进行沥青路面改造。项目无涉及新增用地。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暂定为(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约5000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日历天;其中路面施工完成工期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备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须有经福建省住建厅备案的专业且具备住建部核准的资质(指截标时该资质的核准权限在住建部且各省级住建部门无核准权限。)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执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执行泉建交易〔2009〕7号。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开标前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元) 等材料,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本),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或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nazbcg.com/)。开标现场递交报名费每份人民币200元。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于本公告规定时间自行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订购。订购图纸预约电话:13164899602。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泉建筑〔2015〕73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投标保证金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以电汇、转帐的形式于2017年9月27日17时00分前汇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注明工程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贰拾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
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扫描件(原件备查)。
?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6.4.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并将此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装入密封信内备用(信封上应标注投标人名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投标人在交标截止时间前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到(地点: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azbc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话:0595-8639068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兴海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邮编:362300,
电子邮件:783936834@qq.com,
电话:13164899602,传真: ,
联系人:小肖。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帐号:35050165630700000591。
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和招标编号。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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