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靛水街道办事处大厂村(太阳坪至花丘堡)(撤并村:木瓦房村)通畅公路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彭水发改发〔2017〕13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靛水街道办事处大厂村(太阳坪至花丘堡)(撤并村:木瓦房村)通畅公路工程。
2.2建设地点:靛水街道办事处大厂村。
2.3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5.067千米,起于大厂村太阳坪,止于大厂村花丘堡。起点桩号K0+000.00,止点桩号K5+066.846。按山岭重丘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5.5米,路面宽度4.5米,路面结构采用25cm厚5%水泥碎石稳定基层+2mm厚透油层+5cm厚沥青碎石面层,C15片石砼路肩,具体技术指标以本项目施工图、图说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为:638.33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补遗、澄清、答疑等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且验收合格的公路工程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9 月 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sggzy.com)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17年 9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至2017 年 9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地点为彭水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大厅(地址:乌江港湾B栋2楼 )。
5.2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 22 日 11 时 00 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彭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s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福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彭水县绍庆街道河堡电信大楼12楼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镇胡杨路39号4栋24楼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人:曾老师
电 话:023-78855833 电 话:023-6306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