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宜木乡通龙大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EPC总承包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炉霍县宜木乡通龙大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17】2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炉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兄弟单位援建、地方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炉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甘孜州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17】24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委托招标的招标人在甘孜州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门户网站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名单中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 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炉霍县宜木乡。
2.2工程内容及规模:通龙大桥全长281.18米,桥梁全宽14.5米,采用2×3.0米人行道+8.5米车行道。桥面铺装采用沥青混凝土。
2.3计划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 1 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技术复杂的桥梁工程,要求EPC总承包工程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二级;□一级;□特级)、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3年完成1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监理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18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08月24日23时59分,登录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或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scgzzg.com),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FCA)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一楼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共炉霍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炉霍县商业街011号
邮 编:626500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836-7326935
传 真:0836-732693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市春华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韦家碾一路118号D栋13层14号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皱洁
电 话:028-87788313
传 真:028-87788313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