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在营业线施工的跨铁路桥梁或下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业绩。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铁路工程或路桥工程或市政工程系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
项目总工:铁路工程或路桥工程或市政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有8年工作经验。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