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清远市平安路下穿铁路工程 已由清远市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行审〔〕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招标人为 广州安茂铁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近五年(2012年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在营业线施工的跨铁路桥梁或下穿铁路桥涵工程施工业绩。
(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铁路工程或路桥工程或市政工程系列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至少有5年工作经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项目总工:铁路工程或路桥工程或市政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至少有8年工作经验。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注: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以上。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无卡号的投标人不予报名。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