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县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乌鲁木齐县公安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七期工程及水板大桥和重点场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公安局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七期工程及水板大桥和重点场所视频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XJTF(GK)2017ZF237
三、招标内容:社会治安监控系统七期工程及水板大桥和重点场所视频监控设备
四、预算金额:3344858.24元
五、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货物或服务的经营权);
(3)提供投标人与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合作协议原件(并提供该企业此项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投标人与通信运营商的光纤传输合作协议和无偿提供网络设备的承诺函;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1)-(5)项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星期四)下午16:00(北京时间)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新宏信大厦7楼705室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窦世娟
联系电话: 0991-4833033转8015
传真:0991-4817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