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至白河铁路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下达2017年铁路发展计划的通知》(铁总计统〔2017〕1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单位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辽宁省,招标人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新建沈阳至白河铁路工程(辽宁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抚顺市。沈阳至白河铁路工程(辽宁段)位于辽宁省东北部,线路自沈阳北端引出,跨越南京南街、沈阳绕城高速、哈大客专后折向东并行苏抚城际铁路,经沈阳圣阳水务公司北侧折向东南,跨越沈阳四环路后向东进入抚顺市,在塔峪镇设抚顺南站;出站继续向东从大伙房水库二级保护区南侧通过,经永陵镇向东在新宾县城东侧设新宾站;出站后向东连续两次跨越抚通高速公路至吉林省。 2.3 工程建设标准及规模 新建沈阳至白河铁路工程(辽宁段)线路长度175.396公里,包括沈阳南站、上鲜村1#线路所、榆树台线路所、抚顺南站、西韩家站、永陵站、新宾站。 2.4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新建沈阳至白河铁路工程(辽宁段)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全线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服务期限:一个月。自中标人与招标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经过评审、备案的报告止。具体时间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备有效的地质勘查资质等级证书甲级资质; 3.1.3有足够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具备承担相应工作任务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1.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铁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至少5年以上,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铁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技术负责人,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和良好的工程业绩。 3.1.5近三年投标人承担过国家级铁路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编制经验和工作业绩; 3.1.6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任何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3.1.7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或被有关部门通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07月 31日至 2017年 08 月 04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2607房间)持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副本)及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4.3 付款方式:电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8月23日10时00分 地点为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5.2开标时,投标人须同时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铁路建设工程网、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沈铁路客运专线辽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1号泰宸商务大厦A座 邮 编: 110006 联 系 人: 王德海 钱程飞 电 话: 024-62022964 024-62027164 传 真: 024-62022964 024-62027108 电子邮件: jsgsjcb@sina.com 开户银行: 工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 3301002209249014165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