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龙沱乡至华头镇公路改建工程、顺河乡至杨湾乡公路改建工程、XL08双木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夹江县龙沱乡至华头镇公路改建工程、顺河乡至杨湾乡公路改建工程、XL08双木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夹发改审批【2017】44号、46号、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夹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夹发改审批【2017】44号、46号、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70526030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夹江县龙沱乡、华头镇、顺河乡、杨湾乡、双福镇、木城镇。
2.2 项目概况:
2.2.1.
项目一:夹江县龙沱乡至华头镇公路改建工程:改建路线全长4.59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5.5米,设计时速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二:顺河乡至杨湾乡公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7.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5.5米,设计时速20km/h,水泥混凝土路面。
项目三:XL08双木公路改建工程:改建路线全长10.4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6.5米,设计时速2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服务周期:
2.3.1.签订勘察设计合同45日内提交设计成果+后续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交工验收)。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全线工程勘察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配合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三条农村公路项目勘察设计同时招标,一个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以上资质,2014年以来完成一个四级及以上技术标准的公路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所提供业绩须为牵头人设计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设计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单位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牵头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丙级以上资质,联合体的另一成员必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以上资质资质,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同一投标人只能加入一个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人只能选择独立申请或加入联合体这两种投标方式中的一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均可就上述项目标段进行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 月27 日 0 时 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7年7 月 31 日23时59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16 日
9
时30 分,地点为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夹江县展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夹江县漹城镇瓷都大道366号
邮 编:6141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833-5684712
传 真:0833-5661386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3栋1001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028—65123888
传 真:028—65123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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