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已由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舟发改审批【2014】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舟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委托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招标人)负责项目实施,根据《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的桥梁荷载试验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起点为白泉十字路口,终点至临城缸兆岭,长约10.576公里。其中白泉至深坑岭长约6.22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采用六车道加两辅道路基,总宽44m ,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深坑岭至缸兆岭长约4.356公里,含3936m高架桥1座,桥梁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高架桥宽26.5m,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桥下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路基总宽49m,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3对上下匝道桥宽度10m。
2.2试验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试验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竣工质量评定备案止。
2.3招标范围:329国道舟山段改建工程(白泉至勾山段)实施桥梁荷载试验,包括动载试验和静载试验。
2.4试验检测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荷载试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在A级及以上;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 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
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须自行登陆“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www..zsztb.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供与注册内容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送舟山市招投标中心登记,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联系方式: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或者客服电话4008503300 。
4.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不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 9 时 00 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招投标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30号)三楼交易大厅。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携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交通网(www.zjt.gov.cn)、舟山交通网(http://www.zsjtw.gov.cn)和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sztb.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总公司
招标人地址:舟山市临城新区城建大楼12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580-2262060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新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港航路123号中浪国际大厦B座10楼
联 系 人:乐科佩
联系电话:0580-2026320 0580-2026323 13957216470(交通虚拟网:666470)
传 真:0580-21892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本身或内设机构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等级证书中须含拟承担实体检测项目,允许专业分包的除外); 2、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的实体检测项目;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
2012年7月1日以来(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按一个合同段成功地完成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荷载试验检测任务。 |
注:1、业绩证明应附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完成时间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岗 位 |
人数 |
资质资历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按一个合同段成功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荷载试验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查询结果为准),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
项目技术 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资格证书,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按一个合同段成功担任过一级及以上公路特大桥的荷载试验检测任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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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 工程师 |
5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二人为桥梁专业),3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龄在 60 周岁及以下;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及以下。 |
|
注:
1、检测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员)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3、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
4、上述人员均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单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14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16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在A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B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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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登高车 |
/ |
台 |
1 |
|
注: 自有及新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投标人购买时的发票或设备有效计量检定证书的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租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应附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