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收费员宿舍嵌入式家具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1.招标条件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下称“本项目”)为政府还贷项目并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路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入的资本金40%和国内银行贷款6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收费员宿舍嵌入式家具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始兴县、翁源县、新丰县、河源市连平县;本项目设有一个管理中心、二个集中住宿舍区,江尾管理中心共有收费员宿二栋(64间)、主线集中住宿舍区设有收费员宿舍三栋(136间,含样板间)、始兴南集中住宿区设有收费员宿舍二栋(88间),仁化至新丰段合计收费员宿舍288间。2.2 招标范围: 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收费员宿舍(288间)嵌入式装修家具工程项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且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公司注册资金(或实收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3.2为保证经营的品牌实力,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家具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3.3投标人须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经年检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4信誉良好,3年内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1)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4]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3.7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CA证书,无CA证书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CA证书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含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11: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10:30时至11: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南方日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如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1)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延长接受报名时间,或(2)依法重新招标。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邮 编:510101联 系 人:李工电 话:13631351128传 真:0751-8807188电子邮箱:rbgsrx@126.com 广东省南粤交通仁博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日期:2017年6月27日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评标办法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体上下载。 附件1:附件1-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经营范围的制造厂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经年检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附件1-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家具供货业绩。 注:1.业绩计算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2.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要求能体现合同金额,无法体现合同金额或合同金额不清晰的不计入销售业绩,若为框架合同需提供结算单据或订单等凭证,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原件备查)。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4.招标人如发现业绩有不实或做假,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附件1-3资格审查条件(诉讼和履约) 项 目 要 求 诉讼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未因项目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投标且在处罚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近三年内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注: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查询结果出具之日应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2个月内,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并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查询范围至少应包括2014年1月1日至查询之日。(2014年1月1日之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人查询范围至少应从成立之日至查询之日)。附件2:评标办法 1. 总则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3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2. 评标组织及职责2.1 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按国家和广东省的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2.2 评标委员会职责(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3)进行商务和财务的详细评审;(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3. 评审程序3.1 评标准备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3.2 评审程序(1)初步评审;(2)资格审查;(3)详细评审;(4)投标文件的澄清;(5)综合评分;(6)财务评审(7)推荐中标候选人;(8)编写评标报告。4.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个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有效证明资料;(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家具的参数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和第11.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帐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5. 资格审查(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2的规定;(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3的规定;(5)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2.5项规定的情形6.详细评审 投标人按照要求附相关原材料检测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品牌原材料检测报告和售后服务等相关资料对协助工作组摘录出来的品牌进行评分,起评分为3分,最高得分为5分,评分保留至小数点后1位。各评委对某一品牌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某一品牌得分,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依次计算得出所有品牌的得分。然后,招标人开启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财务评审(按本条6.4款规定),第一个信封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的第二个信封不予开启,退还给投标人。品牌得分、报价得分满分分值分别为5分、95分,总分100分。 7.财务评审(第二信封)(95分)只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7.1投标人通过财务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1)投标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大写表述正确无误;(2)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3)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7.2算术性修正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标底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7.3计算评标基准价(1)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每标段各一次性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0.01%)。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2)确定有效投标价通过财务评审,且满足以下报价范围的为有效投标价:有效投标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100%。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否决其投标。(3)计算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整数元。7.4计算财务得分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95;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若D1≥D,则E =1.5;若D1 < D,则E =0.5。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8. 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9. 综合得分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品牌得分与报价评分之和。10. 推荐中标候选人1、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每个标段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有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1)以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较高的优先;(2)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业绩、能力及技术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11.定标原则1、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如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因公示被投诉并查证属实存在造假行为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发生以上第1至2款情况之一时,招标人按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12. 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11.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11.2开标记录情况11.3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11.4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11.5投标人排序11.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11.7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1.8附件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3]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附件:广东省仁化(湘粤界)至博罗公路仁化至新丰段收费员宿舍嵌入式家具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2.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