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设置1个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
项目名称 |
对申请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1 |
广东省江门至肇庆公路新增复式收费设备及出口防逃安防系统工程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住建部(含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4.2 招标文件每套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或(
地址:广东省四会市大沙镇陈冲村江肇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电话:13570562106
传真:0750-8937350
附件1:工程概况
附件: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
附件: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络媒介上下载。
附件:
工程概况
广东省江门至肇庆公路位于粤西区域,通车里程107.7公里,路线起于江门市杜阮镇,连接江鹤高速公路,经江门蓬江区、鹤山市、佛山高明区、肇庆高要市、鼎湖区,终于肇庆四会市黄岗镇,与广贺高速公路连接。沿线设置有大沙管理中心及杜阮北、棠下、桃源、龙口、杨和、人和、回龙、沙浦、永安、大沙、四会等11个收费站。
目前在桃源等部分收费站出口车道设置了复式收费,复式收费亭设置于收费主亭前方约。
此外,目前江肇高速部分收费站出口车道已设置了防逃安防系统,具备对闯关车辆进行扎胎防闯的功能,防止车辆闯关效果较好。为加强收费管理,本项目对桃源、杨和、人和及龙口站增设出口防逃安防系统,共新增套。
本项目主要包括收费土建改造、收费系统机电设施、防逃安防系统等内容。
收费土建:主要包含收费岛改造以及收费岛上设备基础及所有需要预埋的管道工程。
收费系统机电设施:主要包含新增复式收费系统所需的硬件和软件设施。
防逃安防系统:主要包含防逃安防系统所需的设施及管道线缆工程。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见投标人须知附录表)
附件3:评标办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附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国家住建部(含原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 2、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不少于15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的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 1、
注:、近三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下同),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限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裁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只需提交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装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或扫描件。
人 员 |
数 量 |
资 质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人 |
工程师,担任类似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2年,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注:、投标文件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如
3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监控系统工程师 |
1 |
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收费系统工程师 |
1 |
至少2年从事类似工程经验。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1 |
从事安全管理工作2年以上。具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附录6所要求人员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附相关承诺函,中标人在进场前向招标人提交实际投入的人员。
附件: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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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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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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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 (3)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5)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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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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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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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分) |
评标价:95分 履约信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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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第二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不含安全生产经费)×(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5天在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3)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98% 注: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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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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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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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施工组织 设计 |
0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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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项目管理 机构 |
0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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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评标价 得分 |
95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95+偏差率×100×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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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 |
履约信誉 |
5分 |
履约情况: 5分,当没有下列情况的,得满分5分。 扣分情形:若现下述情形进行扣分: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因公路工程从业行为所承担合同工程项目被: (1)被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5分; (2)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4分; 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或处罚只按最高扣分计算1次。履约信誉得分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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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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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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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关于工程情况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评标委员会将按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的评审: (1)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履约情况得分评审与确认;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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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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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 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 (2)详细评审: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进行算术性修正;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有); (三)综合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及其他因素(履约情况)得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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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修改为: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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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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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投标人企业净资产较高的优先。 (2)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 名中标候选人。 3.5.3 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参见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