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单位:
由绍兴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的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试验段)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于2017年5月23日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现招标人对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公告“4.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自2012年1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咨询合同,时间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现修改为
“4.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自2012年1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1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需提供咨询合同,时间以咨询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二、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6月2日17:30时。
三、提问截止时间调整为:2017年6月5日11:00时;
四、招标人答疑、澄清及修改截止时间调整:2017年6月5日17:30时;
五、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17年6月21日9:30时;
六、招标文件P13页资信分第一项“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现修改为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七、招标文件P14页资信分第二项“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3分。” 现修改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接过单个项目建安概算金额 1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的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业绩得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