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2017/5/25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项目第三方检测 | ||
工程地点: | 青岛市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筹措全部资金 |
招标工程类型: | 试验检测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1711.7万元 | 工程造价: | 178.794558万元 |
工程规模: | /米 | ||
计划文号: | 青发改能交审【2015】135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3702120051178652014stF030457 | 绿色通道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祝玉巍、贺剑飞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969775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祝玉巍、贺剑飞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969775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青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衣芙蓉 刘子盼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68895901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212005117865201402F030063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一)项目概况: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项目第三方检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网监测系统、应急处置系统、信息服务系统等应用系统及应用支撑平台、数据库建设;视频监控、事件检测、气象监测、移动视频监控、车载模块、可变信息标志等终端系统及配套供配电系统;配备视频会议及通讯调度系统;监控大厅及配套工程;以及主机存储系统、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 (二)招标范围: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平台项目施工阶段及交(竣)工验收阶段试验检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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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1.2具有下列认可认证:1.2.1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资质认证-计量认证证书(“CMA”资格)。 1. 2.2 CMA认可认证能力范围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检测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或信息系统安全性评测。 2、对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同类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不需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4、同类工程的界定: /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个标。 7、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受到限制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在限制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处采用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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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公告页面,投标人应于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www.sdbidding.org.cn)、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下载、澄清和修改均在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ingdao.gov.cn)招标公告页面。 | |
七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0532-85916654、传真:0532-85916654、邮箱:0532-8591665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近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近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