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郴州市香雪中路(青年大道-郴江路)道路工程跨京广铁路桥梁成桥检测。
2.建设地点:郴州市香雪中路。
3.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和建设单位自筹
4.工程概况:香雪路西起青年大道,穿越石榴湾公园,跨越京广铁路,终点到郴江路,全长约1.68km,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为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香雪路在桩号K1+227.1处与京广铁路相交,相交处铁路里程为K1901+570交角52.5。。
郴州市香雪中路(青年大道-郴江路)道路工程跨京广铁路桥梁全长408m,起点里程K1+000,终点里程为K1+579.284。
5. 招标内容及范围:依据现行国家相关检测试验规程、规范、试验标准和规范实施要求对郴州市香雪中路(青年大道-郴江路)道路工程跨京广铁路桥梁进行成桥试验。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成桥试验100%:静载试验、动载试验,并对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提出检测报告。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质量要求:检测工作应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8.检测服务工期: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专项桥梁隧道工程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和桥梁结构、构件增项检测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检测的能力。
3.投标人取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且必须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附表内容必须包含本项目对应的检测参数。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证;本项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5.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其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相关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
6.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报名方式、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投标申请人须委派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一份进行报名:
(1) 单位有效介绍信(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开具的);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3)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4) 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
(5) 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
(6) 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7)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在投标报名时间内,投标人未按要求委派人员到场的或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的,其报名将会被拒绝。
2.报名时间:2017年 5 月 22 日至2017年 5 月 26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服务大厅。
4.招标文件获取: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澄清答疑方式:书面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4室(第11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和行政监督人员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八、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费用承担和补偿
(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2)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于任何补偿及不作解释说明。
2、为有效准确的编制检测方案,要求已报名的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交通工具、费用、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郴州市城市资产开发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郴州市城投大厦11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735-216130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郴州市新贵华城三期B区B2栋1201-1206室
电 话: 0735-2189600
联 系 人:邓宇
招标代理专职人员:朱靖宇(6988号)、肖慧娟( 4681号)、凌敏(36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