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全称):娄底市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宁县X157线水庙镇麻塘至麻林乡沉利公路项目设计
(2)采购计划编号:新宁财采计【2016】000380
(3)项目内容:新宁县X157线水庙镇麻塘至麻林乡沉利公路项目设计
服务范围:本项目起于X157线水庙镇麻塘村K4+855处沿X157布线至终点沉利村(K9+616),路线全长4.761公里,路基土石方(计价方)43781m3;防护和排水工程1975m3;水泥混凝土路面28566m2;涵洞28道。(预估数据)。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8000.00 元人民币整
大写:捌万捌仟 元人民币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16年 9 月 29 日,完成日期: 2016 年 10 月 18 日。总日历天数: 20天。
地点:新宁县
方式:公路项目设计服务
4.付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向乙方支付预付款;乙方提交评审后修正的最终施工图设计文件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乙方出具相应的税务发票。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n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四 份,采购人执 两 份,供应商执 两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16 年 9 月 27 日
合同订立地点:新宁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日 期:2016 年 9 月 27 日 日 期:2016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