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西北环线(罗坪段)公路路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7]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整合和交建投融资。招标人为石门县罗坪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石门县西北环线(罗坪段)公路路基工程
招标编号:HNZY2017-SG(SM)-001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石门县罗坪乡境内,线路起于安溪集镇,止于安溪垭隧道。起止桩号为:K0+000-K5+794.66,路段全长5.8km。设计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为8.5m。路基断面具体设置为:0.75m硬路肩+3.5m行车道+3.5m行车道+0.75m硬路肩。道路涵洞24道,平交口3处。
2.3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4计划工期:18个月
2.5缺陷责任期:2年
2.6质保期:5年
2.7质量标准:合格
2.8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完成过1条在同一个标段内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的施工业绩,并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持有湖南省行政区域以外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3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注册的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备案以后不允许更换。
3.4拟任项目总工应为本企业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报名备案以后不允许更换。
3.5拟任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完成过至少一个在同一个标段内合同金额不小于2500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基工程的施工业绩。
3.6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2缴纳时间:2017年01月 05 日至2017年01月23日17时止,以银行到账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5.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以下账户。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湖南石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807 1820 0271 7610 5012
5.4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石门县西北环线(罗坪段)公路路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石门县西北环线(罗坪段)公路路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17年01月05日至2017年01月09日,每日9:00~11:30,15:00~17:00(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在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持下述证件材料原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⑤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外入湘建筑业企业信息查询名单截图);⑥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拟任项目总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⑧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总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报告、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和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业绩信息网页截图);⑨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以及一份上述①②③④⑤⑥⑦⑧原件资料的全套彩色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上述⑨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招标图纸2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01月25日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递交至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7.2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石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石门县交通运输局,监督电话:0736-5332858、0736-532314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门县罗坪乡人民政府
地 址:石门县罗坪乡集镇
联系人:伍先生
电 话:0736-549051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大厦南栋1128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0736-5334108 1527362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