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广东段)施工图审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16-14) 1. 招标条件 本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128号)、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关于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工程(广东段)施工图审核招标计划的批复》(广铁建函[2016]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广东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51.01%,广东省人民政府48.99%,其余为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施工图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施工图审核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赣深客专为京九客专的最南段,纵贯江西、广东两省,途经江西省赣州市,广东省河源、惠州、东莞、深圳等地市,其南端衔接沿海铁路、广深港客专,中部与广梅汕铁路、广汕铁路相衔接,北端沟通昌赣客专、赣龙铁路、渝长厦铁路、赣韶铁路等,并向北可延伸至北京,形成继京广深(港)、京沪、沿海等纵向客专后,又一条跨越我国南北众多省市、横亘华北、华中、华南地区的南北向大能力快速客运通道。线路长度436.367km,其中广东省境内301.800km,包括龙川、惠州、东莞地区及深圳枢纽配套工程。 2.2建设地点:广东省河源市、惠州市、东莞市、深圳市。 2.3 计划总工期:计划48个月,同施工工期。 2.4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速度目标值:350km/h 正线线间距:5.0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7000m,困难5500m 最大坡度:20‰ 牵引种类:电力 列车类型:动车组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5 招标范围 新建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广东段)设计范围内(不含DK264+984.91~DK280+758.27段站前工程)全部工程施工图审核,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全部内容: 1、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现场核对。 2、施工图设计原则审核、施工图文件审核、施工图预算(含招标预算)审核及施工图投资检算审核。 3、调整合同价款的变更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概算及相关文件的审核及审查。 4、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其他配合工作。 2.6 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范围内设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具有铁路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ISO9000认证证书; 3.1.4.近五年(2011年12月~2016年12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时速350km/h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设计或设计咨询(施工图审核),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工作的能力; 3.1.5.总体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专业负责人应主持过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专业设计工作。 3.1.6.近三年(2013年~2015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1.7.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没有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1.8.投标人未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不得与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 3.1.9.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加盖公章)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由投标人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设计资料押金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押金汇入招标人账号,图纸的获取请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账号: 开户银行: 工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户 名: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账 号: 4000023009008888868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下列指定账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922109 4.3 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9时00分至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路建设工程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深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船步街15号渔景大厦 邮 编: 518001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0755-61381758 传 真: 0755-61381758 电子邮件: shenjzjcb@163.com 开户银行: 工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 户 名: 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 账 号: 4000023009008888868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 项目经理: 100036 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09394443909441213) 联系人: 庞工、陈工、李工 电 话: 15813384741、15914342669、020-87623263 传 真: 020-61335253 电子邮件: crmscgz01@163.com 2016 年 11 月 24 日 附件一 投标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 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工程质量 。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总 监理 工程师: 联 系 电 话: 附件二 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注:如项目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件三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 由(发包人)于 年 月 日于 (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向 (承包人) 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 ),通知书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接收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验收日期为 年 月 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 系 电 话: 发 包 人 地 址: 注:如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
标段划分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里程/范围 | 标段概况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