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观景口水利枢纽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5]1551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规计[2015]41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巴南区观景口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市巴南区观景口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库区公路木芦路复建工程三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木芦路:是木洞至芦沟的一条二级水泥公路(省道),是南川进入重庆的干线公路,由于修建水库导致水位提高,原木芦路双胜场至碾沱坝段约4.15km将淹没在水库高程以下,故需对现有道路进行复建。复建公路起点桩号K0+000与现有观景口水库新建上坝路终点相接,路线总体由南向北布设,路线主要经过观景口水库大坝,双胜中心小学、草房湾、碾沱坝等地点,最后在在狮子岗附近与现状S105顺接,终点桩号K4+460.543。路线全长4.461公里。工程总共涉及大桥5座688m,中桥1座88m。涵洞17道。
2.2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木芦路复建工程一标段起点桩号K0+000与现有观景口水库新建上坝路终点之间(约200m)的道路复建工作,包含施工图、补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计划投资约300万元。
2.3工程地址:重庆市巴南区东温泉镇。
2.4计划工期为:3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独立企业法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013年1月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已竣工或完工或交工的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外地施工企业投标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必须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企业,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且不得使用正用于其他工程投标或正在其他工程执业的被锁定人员。
3.5 凡近三年内被各级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企业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无围标串标、行贿受贿等不良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6年10月10日起登录“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下载该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4.3如有疑问,请在2016年10月14日14:00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项目答疑”专栏提出疑问,超过此时间规定,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疑问。
4.4、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cpcb.com.cn)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相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整。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区观景口水库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江洲路16号 地址:重庆渝北区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9楼
邮 编:401138 邮 编:401147
联系人:喻老师 联 系 人:张 明
电 话:13883101077 电 话:023-89079046
传 真: 传 真:023-89079332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11508963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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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