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龙石镇污水管网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大足发改投[2016]17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龙石镇
2.3工程规模: 龙石镇污水一、二、三级管网改造升级,管网采用D300/400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缠绕结构壁B型管,总长度2.3km。投资额约4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9 月 30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www.cqdzjyzx.com)、《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www.cqjsxx.com)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6年 10 月 2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重庆市大足区南环二路商务中心一楼)。
5.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266号 地 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段70号
两江星界2幢5-1、5-2
联系人:雷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8996290336 电 话:023-67396293